男子在窗口被工作人员发现异样。
违法人员驾驶的“专车”(左)。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王玉婷 吴俊鸿 通讯员 思公政)在街头贴小广告,招揽买卖驾驶证分数,一分可获利150元,为了促成买卖顺利进行,“分贩子”甚至开“专车”将卖分人员送到交警大队窗口。
昨日,记者从思明警方了解到,思明交警大队联合曾厝垵边防派出所,抓获一伙买卖驾驶证分的“分贩子”以及多名参与卖分的违法人员。
法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提醒
思明警方提醒,在处罚“分贩子”的同时,买分卖分的驾驶人、车主,同样也是违法的,一经查出,也要受罚。因此,驾驶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参与买分卖分。
胖司机交通违章
瘦小伙冒名消分
3月22日下午,思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的前面,来了一名年轻男子。他填写完申请表后,递上身份证和驾驶证:我要处理交通违章。
收取申请表后,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审核程序,调取监控探头拍下的违章图像,眉头顿时皱了起来——监控拍下的违章司机,分明是一个身材肥胖的男子,而眼前来处理违章的小伙子,却身材瘦小,明显不是同一个人。
“你是在哪里违章的,当时驾驶的是什么牌子的车辆?”工作人员试探性地询问。
听到工作人员的提问,男子顿时慌了神,支支吾吾,半天回答不上来。
工作人员立即向值班民警报告,民警马上对年轻男子进行盘问。最后,男子坦言,自己姓陈,是被一个买卖驾驶证分数的团伙,用“专车”载到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以1分100元的价格,为一名“雇主”消分。
兵分多路堵截
拦下消分“专车”
原来,冒名消分的背后竟还有一个买卖驾驶证分数的团伙!交警大队领导对此十分重视,马上指派机动中队进行调查,陈某口中的“专车”,成了重要线索。据分析,交易尚未完成,“专车”很可能还在附近。
于是,民警带着陈某在交警大队周边巡查,走到曾厝垵北路附近一个路口时,陈某认出一名男子:他是跟我一起乘坐“专车”来消分的。于是,民警上前堵截,将涉嫌冒名消分的陈某乙抓获。
陈某乙见狡辩已经没用,便主动提供线索:我下车的时候,车还停在曾厝垵北路靠近思明区检察院的路段。民警马上兵分多路进行围堵,最后将“带头人”刘某、朱某以及同车另外2名卖分人员抓获。
据了解,当天朱某、刘某等人开着“专车”,试图组团来碰运气“消分”,没想到计划完全落空。
专门买分卖分
赚取中间差价
案件被移交给曾厝垵边防派出所,警方通过进一步审查发现,“带头人”朱某和刘某在湖里区的马垅一带,专门从事驾驶证分数的买卖中介。
这种驾驶证分数的中介,在业内也叫“分贩子”。
两人分工十分明确,刘某负责在街头、电线杆等地方贴“买卖驾驶证分数”的小广告,招揽生意。这些小广告一般有两类人看,一种是有交通违章的司机,希望花钱买分;一种是有驾驶证但没开车的人,希望卖分挣钱。
刘某和朱某则作为中介角色,在买分卖分中间,赚差价。打个比方,两人经过讨价还价,让卖方以1分100元的价格出让,然后再讨价还价,让买方以1分250元的价格接受,那么,这1分经过转手,两人就可从中赚取150元。
“我们初步调查,有司机花1万元,为一部别克小轿车消44分,为此,他们总共要组织10多人来消分。”经办民警介绍。
除了在价格方面说服双方,刘某和朱某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交易的完成,还用自己的面包车当“专车”,专门负责接送卖方去交警违章处理窗口。
两名“分贩子”
被处10日拘留
目前,涉嫌买卖驾驶证分数的“分贩子”刘某和朱某,被处10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而陈某等3名涉嫌卖驾驶证分数的人员,被处5日行政拘留,并罚200元,而关于那些买分的“雇主”司机,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