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同法/文陶小莫/漫画)离婚夫妻爆发“夺子大战”,父亲强行把孩子抢走,让孩子成了“留守儿童”;父母闹离婚,母亲为争抚养权,竟把孩子藏在老家;孩子明明有机会在厦门上学,妈妈却让他回老家上小学…… 昨日,思明区法院发布了几起离婚夫妻之间的“抚养权争夺战”。这些离婚夫妻为争抚养权,不惜使出“抢孩子”和“藏孩子”的手段,甚至把孩子送回老家,让孩子成了远离父母的“留守儿童”。 法官介绍,思明法院近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发现部分当事人以小孩作为筹码,要挟对方。对此,法官提醒,蓄意控制孩子的行为,并不会对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特别影响,却很有可能适得其反。 案例1 父母离婚,孩子被藏老家 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刘先生和妻子阿芳的关系越来越僵。2014年10月9日凌晨1时许,刘先生回家时,家门紧闭怎么也打不开。无奈之下,刘先生找来开锁匠才得以进门,不过迎面而来的却是一场夫妻争吵,最后,闹到了报警才得以收场的地步。这次争吵之后,妻子阿芳一纸诉状送到法院,要求离婚,夫妻俩就儿子的抚养权展开争夺。 原来,刘先生和阿芳于2008年生下儿子小贝(化名)。2014年7月,阿芳带着小贝回其南平老家探亲。不过,刘先生没想到,儿子这一去竟然在南平“定居”下来,上了当地的小学。“我要小孩的抚养权。”刘先生坚持说,小贝随阿芳回到南平后,到开学季,他曾打电话让阿芳将孩子带回厦门报名。“明明孩子可以在厦门上学,她却为了自己,强行把孩子留在南平。” “她和我父母吵翻后就不肯让我父母带小孩。”刘先生说,小孩因此经常往返厦门、南平,但孩子的户口在厦门,也主要生活在厦门。 判决:送回老家不妥,孩子应留厦门 最终,思明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针对孩子的抚养权,法院认为,孩子出生后长期由母亲一方照顾,所以离婚后跟随母亲生活更合适。但是,孩子的户口在厦门,也主要生活在厦门,留在厦门接受教育较为便利。 法院判决认为,阿芳擅自将孩子送回老家的举动,既不利于双方关系的和谐,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学习,应予纠正。并且,孩子回厦门学习生活,也方便刘先生探视,减少将来因探视而引发的各类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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