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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公房出售难题 厦门成功办结今年首例承租人变产权人登记

2025-03-27 21:15:44  作者: 文洁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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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文洁)“租了快30年,今天终于成了房子的主人!”3月25日,市民王先生难掩心中的喜悦,他在仙岳路莲湖大厦公房出售服务大厅领到了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书》,由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成产权人。这是厦门今年出售市直管公房诞生的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厦门公房出售政策正式落地。

据了解,公有住房主要是实行住房商品化政策之前,以福利分配的方式出租给本市居民、单位职工居住的住房。厦门自1992年起实施住房制度改革,鼓励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直至2005年暂停出售市直管公房。

去年底,市政府出台《关于公有住房出售有关事项的通知》。该政策明确将两类公有住房纳入出售范围:1999年12月31日前已分配并确权的公有住房,以及2000年后因城市拆迁、危房调换等政策取得且完成确权的公有住房。

王先生是1996年租的拆迁安置房,符合条件。今年2月5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启动受理市直管公房购房申请,王先生立即申请,并以成本价购得房产,成为厦门首个通过本次新政获得直管公房产权的申请者。

不仅如此,王先生还体验到“一站式”办理购房手续的便利。“公房出售可实现受理环节全程网办,最多跑一趟。”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承租家庭购买公房仅需四步:第一步,通过“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i厦门”线上系统预约受理;第二步,在线上系统或至安居集团一楼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第三步,通过审核及公示后,到二楼公房出售服务大厅办理购房手续;第四步,直接到公房出售服务大厅,或委托快递领取房产证。下一步,将有更多公房承租人像王先生一样,实现从“租房”到“有房”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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