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玲 图 法官解释:《离婚协议书》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集法宣)财产归女方,一切债务归男方,《离婚协议书》里的约定让阿丽吃下了定心丸,一心以为这场婚姻真的画上了句点。但真实情况并非如此,三场官司接踵而至。 夫妻已离婚 男方陷困境反悔 2006年,阿丽和老白登记结婚。然而,这场婚姻最终败给了“七年之痒”。2013年5月,阿丽和老白离婚。离婚协议书写道,夫妻双方拥有的汽车归女方所有,夫妻双方无债权,一切债务归男方。 阿丽以为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但事实并非如此。2014年,老白又出现在了阿丽的生活里,是以“反悔者”的身份。当时,他的经济陷入困境,他想重新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老白给出的理由是,《离婚协议书》是为了规避债务,属于无效合同。2014年7月,老白起诉了阿丽,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但被法院驳回。 |
相关阅读:
- [ 10-11]男子欠债自杀妻儿成被告 债主起诉称"父债子还"
- [ 05-16]突遭变故背巨债 江西男子苦寻店主还17年"心债"
- [ 12-24]未及时诉请撤销 没欠钱被逼写借条也得还债
- [ 01-10]“净身出户”还能讨回房产? 厦门一男子状告前妻
- [ 12-08]厦门:女子净身出户夫家拆迁 起诉后拿到拆迁财产
- [ 11-25]结婚四月“喜当爹”男子怒而离婚 索要16万元婚礼费用
- [ 11-18]因闹离婚丈夫带女儿离家出走 妻子竟报假警称女儿走丢
- [ 11-07]厦门女子为爱与家庭决裂 多年后难忍丈夫木讷离婚
- [ 11-06]丈夫离婚前举债百万 法院判属个人债务独自偿还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