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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解释:《离婚协议书》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集法宣)财产归女方,一切债务归男方,《离婚协议书》里的约定让阿丽吃下了定心丸,一心以为这场婚姻真的画上了句点。但真实情况并非如此,三场官司接踵而至。
夫妻已离婚 男方陷困境反悔
2006年,阿丽和老白登记结婚。然而,这场婚姻最终败给了“七年之痒”。2013年5月,阿丽和老白离婚。离婚协议书写道,夫妻双方拥有的汽车归女方所有,夫妻双方无债权,一切债务归男方。
阿丽以为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但事实并非如此。2014年,老白又出现在了阿丽的生活里,是以“反悔者”的身份。当时,他的经济陷入困境,他想重新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老白给出的理由是,《离婚协议书》是为了规避债务,属于无效合同。2014年7月,老白起诉了阿丽,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但被法院驳回。
债权人追上门 前妻财产被拍卖
与前夫的纠葛刚落下帷幕,麻烦又一次找上阿丽。这一次,她和前夫成了同一条船上的蚂蚱,两人被债权人阿民起诉,要求偿还借款。“已经离了婚,且离婚协议里约定一切债务归男方,这事与我什么关系?”阿丽想不明白。
经查,老白离婚前欠下了巨额债务。法院判决,老白和阿丽应共同偿还欠款及利息。随后,阿民向法院申请将归阿丽所有的汽车进行拍卖。法院进行拍卖后用于偿还债务。
阿丽还是不懂,《离婚协议书》中“汽车归女方所有”、“一切债务归男方所有”究竟有何意义?
前妻起诉前夫 获得法院支持
考虑一番后,阿丽将前夫老白告上法庭。她要求老白归还拍卖汽车所代偿的钱款16万元以及利息。
“他在外面的这些借款,我都不知道。”阿丽提出,既然《离婚协议书》中都已明确约定,一切债务由老白承担,那根据《婚姻法》解释,拍卖汽车的16万算是她替老白偿还的债务,老白应该将这笔钱还给她,但老白不予认可。
经审理,集美法院一审判决老白偿还阿丽16万元及利息。
集美法院认为,阿丽以约定归其所有的车辆承担了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其依据《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向老白追偿代为承担的债务16万元及利息,于法有据。
【法官说法】
离婚协议约定 对债权人无效
集美法院法官介绍,老白与阿丽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对老白与阿丽均有法律约束力。但关于财产及债务处理,不仅受《婚姻法》法律规定的约束,还应受《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约束,因此在法律效力上存在内外之别。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债务的约定,是夫妻债务关系的内部分割,《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所以,尽管已离婚,两人还是需要共同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家庭债务。
对内而言,阿丽有权向老白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