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文 陶小莫/漫画)夫妻离婚了,共同承租的廉租房该归谁使用?近日,思明区一对夫妻为此闹上法庭。 据女方起诉,前夫不但独占廉租房,还拒付抚养费,离婚之后,她独自带着两岁的女儿,因收入微薄,连房子都租不起。 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前妻状告前夫,追讨抚养费和“居住权”的官司。 离婚几年 仅付2000元抚养费 章女士和王先生都已年过三十,他们是两年前协议离婚的,当时,他们的女儿才两岁多。离婚时,双方约定:女儿跟着妈妈,父亲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但是离婚后第一个月,王先生就没有履行协议。章女士说,他有时候给1000元,有时候给三五百元,前前后后加起来也只付了2000元左右。 王先生辩称,他目前处于失业状态,靠父母资助生活,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他希望法官能考虑他的实际情况,允许他减少每月支付的抚养费金额。 对此,家事法庭认为,双方离婚时的协议合法有效,王先生既没有提交付款的凭证,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目前的收入情况,因此,仍应履行协议。 所以法院判决要求他支付拖欠的4万元抚养费,另外,今后每月仍应按时支付2000元抚养费。 |
相关阅读:
- [ 12-08]厦门:女子净身出户夫家拆迁 起诉后拿到拆迁财产
- [ 11-25]结婚四月“喜当爹”男子怒而离婚 索要16万元婚礼费用
- [ 11-18]因闹离婚丈夫带女儿离家出走 妻子竟报假警称女儿走丢
- [ 11-07]厦门女子为爱与家庭决裂 多年后难忍丈夫木讷离婚
- [ 11-06]丈夫离婚前举债百万 法院判属个人债务独自偿还
- [ 10-25]夫妻均出轨离婚互告索赔 法官:互相伤害无需赔偿
- [ 10-21]夫妻双双出轨离婚求赔偿 进法院互相揭短撕破脸面
- [ 10-14]男子离婚前瞒妻买房 多年后前任现任妻子“抢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