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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只收到首付款还没签合同 车子竟然就被买家开走

2018-08-13 15:10  肖家豪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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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首付后,贺先生只拿到了一张“瓜子网二手车资料移交清单”。

  二手车交易合同还未签,车辆就已经移交了。

厦门晚报讯(记者肖家豪)昨日下午,市民贺先生说,他在瓜子二手车交易平台卖了一辆车,在合同没签、车款没付清的情况下,车辆就被开走了。之后,贺先生发现交易的过程与合同条款不符,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存在风险,于是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但都不被平台接受,如今陷入进退两难的局面。

没签合同只付了首付款车子已经在买家手里

据贺先生介绍,8月10日下午,瓜子二手车交易平台的线下销售人员郑东海带着买家来看车,双方谈妥价格9.4万元,买家当场付了贺先生5万元就要把车子开走。郑东海表示,车辆由他们先保管,不会给买家。于是贺先生就在合同还没签、余款没付清且车辆没过户的情况下,让他们把车开走了。当时,郑东海告诉贺先生,晚上会将电子合同发过来。

到了晚上,贺先生仔细看了合同,合同中明确写着:交易车辆过户前,乙方(卖方)不得将车辆交予甲方使用。贺先生随后联系郑东海,得知车辆已经让买方在复检。贺先生表示,复检应该是由瓜子平台来做,为什么会把车子给买家,并且这与之前郑东海表示的“不会给买家”的说法相违背。

贺先生说:“现在车子在买家手里,没有过户,万一车辆出现了违法行为,我还得负法律责任。”

提出方案未被采纳打40多个电话投诉才回应

8月11日,贺先生联系了瓜子网的销售,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车不卖了,买方将车开回来还给自己,然后他将首付款退还买家;第二个方案是,买家将余款全部付清,他马上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而这两个方案都未被采纳,贺先生一时间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局面。

着急之下,贺先生拨打了瓜子网总部400开头的客服电话,但是总部并没有直接回复。贺先生表示,8月11日、12日,他至少给瓜子网总部打了40多个投诉电话,直到12日晚上8点多,瓜子网一位工作人员才回电话,最终约定8月13日去车管所,确定该车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后,买家付清尾款,贺先生再给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记者联系瓜子网销售人员郑东海想了解相关情况,第一次郑东海表示“手机没电了,晚一点联系”,过了半小时记者再次联络他,得到的回复是“正在付滴滴费用,电话进来付不了钱”就挂断了,第三次打电话过去时,他拒接了。

在此期间,记者拨打瓜子网总部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将会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公司公关部,会有相关负责人来回复。”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并未接到瓜子网方面的任何回复。

【律师说法】

收到车辆时应支付款项

北京中银(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忠安表示,根据贺先生所述,虽然其尚未与买方签署书面买卖合同,但贺先生已经将车辆实际交付给了买方,且签署了交接清单,而且买方也支付了部分货款,应视为买卖关系已经实际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因此,若贺先生就车辆转让款的支付期限仍无法与买方协商达成一致时,有权要求买方在收到车辆的同时支付,若买方拒绝支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

【业内提醒】

二手车买卖要先签合同

记者随后走访了多位二手车市场中的经营者,他们均表示,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在价格协商达成一致后,首先要做的就是签合同,以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经营者表示,在买方付完定金后车辆未过户前,这辆车不应该再继续使用,车况要维持原状。在这个案例中,瓜子网需要承担车辆的保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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