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首例:女子私自给小黄车喷蓝漆涉嫌盗窃 被拘十日

2017-03-16 10:33  陆晓凤 程午鹏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被喷成蓝色的共享单车。(ofo共享单车企业提供)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陆晓凤程午鹏)把“ofo”小黄车的车漆刮掉,重新喷上蓝色,将共享单车改成“独享”单车。昨日,记者从思明警方了解到,这名女子行为涉嫌盗窃,已被警方处以10日拘留。值得一提的是,经本报记者多方核实,这也是全市因盗窃共享单车被拘的第一案。

私自喷漆小黄车成了小蓝车

案件发生在2月28日。当天,市民向大学路派出所提供一条线索,有人改装ofo共享单车并据为己有。根据线索,大学路派出所的民警在174医院附近见到了两辆ofo共享单车。

从外观上根本辨别不出这是ofo共享单车,原本鲜艳的黄色已看不出来,其中一辆已经彻底被喷为蓝色,另一辆则是黄里透着蓝——车身被反复喷涂油漆,喷完蓝漆又上了一层黄漆。

此外,两辆ofo共享单车的二维码、车牌等车身信息,都已完全被油漆覆盖。如果不是车身结构未被改变,几乎看不出这两辆车原本是ofo的共享单车。而改动小黄车的目的很明显,把共享单车变成“独享”。

民警蹲守逮住取车嫌疑人

是谁把共享单车变成了“独享”?民警就在车旁蹲守,等候嫌疑人前来骑车。

傍晚6点多,一名女子拨动其中一辆车的密码,打开了锁,正准备骑着车离开。“等等,请你下车!”民警亮明身份,将这名女子控制。

民警又联系了ofo共享单车的工作人员前来,用“香蕉水”将这两辆车车牌上的油漆洗干净,原本的车牌显露出来——通过车牌编号确认,正是ofo的共享单车。

面对确凿的证据,女子庄某难以辩解。据民警介绍,庄某在之前有过两次在ofo共享单车平台上的使用记录。记住使用过的车子密码后,她就将车子进行改装。

庄某以为重新喷涂油漆改变车身外观、涂抹掉车牌,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共享单车变成“独享”单车,却没想到民警很快将她抓获。

目前,庄某因涉嫌盗窃,被思明警方处于10日拘留,案件正在调查中。

【企业说法】

积极配合警方曝光不文明行为

昨日,记者向目前入驻厦门的四家共享单车企业小白、ofo、摩拜和Hellobike求证发现,这起案件是全市因盗窃共享单车被拘留的第一案。

有共享单车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改装共享单车、给单车上锁、将单车丢进海里等破坏、盗窃共享单车的案例,还有不少,然而每次都是苦于没有实证,无法对破坏者进行处罚。

这些企业负责人认为,作为厦门首例因盗窃共享单车被拘留的案例,或许会警醒、震慑一些盗窃、破坏共享单车的不法行为,此外,他们也为思明警方的主动作为点个赞。

ofo共享单车方面表示,接下来他们会积极配合警方处理此类案件,并且每周在微信微博上公布黑榜,对于不文明的行为进行曝光。发现类似行为,会将破坏者的账户进行“冻结”。

【律师说法】

破坏共享单车 或涉及两罪名

破坏、侵占共享单车的行为屡见不鲜,涉事者会受到哪些处罚,涉嫌什么罪名?记者为此咨询了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涂添禄律师。

涂律师介绍说,故意毁坏共享单车可能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共享单车有相应的权属主体,如故意毁坏共享单车,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将共享单车通过改装、喷涂等方式,据为己有的,主观上以占有共享单车为目的,达到一定数额或者有其他情节可能构成盗窃罪。涂律师说,涉事者有这样的行为之一,即使未构成犯罪的,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链接】

各地私占破坏共享单车案例

深圳 1月18日

擅自改装被拘

深圳一男子因私自改装ofo共享单车,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和罚款处罚

北京 2月22日

单车上锁被拘

北京两名女护士因私自给ofo共享单车上锁,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天津 3月9日

将单车扔入海中被拘

天津两名辽宁籍男子因将ofo共享单车扔入海中,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