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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奉子成婚后夫妻闹离婚 孩子判母亲但父亲不执行

2016-01-23 08:30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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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陈某被工作人员带回法院进行最后一次协商。

 

昨日下午,经过法官等人的劝导,果果终于被“还回”母亲吴某身边。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思法)昨日,陈某跟往常一样,准时来到公司上班。可坐下没多久,几名法院干警便来到公司,将他带离。

在思明法院的“老赖”名单上,有陈某的名字。但与其他“老赖”不同的是,别人“赖”的是钱,他“赖”的是孩子。他面临的选择只有两个,要么把儿子交给前妻,要么人被送进拘留所。

起因 | 奉子成婚后夫妻矛盾多

事情还得从陈某与吴某那段短暂而又失败的婚姻说起。

2013年2月,陈某与吴某相识。两人感情发展迅速,于6个月后奉子成婚。2014年2月,他们的儿子果果(化名)出生了,但婚后的生活矛盾重重。

吴某认为两人婚姻基础薄弱,婚前缺乏了解,性格、生活环境差异大,结婚不过是草率结合。她列出了陈某的种种不是:以应酬为借口日日凌晨回家,无家庭责任感;动辄对她恶语相向、粗言辱骂;对她父母也极不尊重……但在陈某看来,每次发生矛盾,吴某总是离家出走。处于创业初期的自己,不光要打拼事业,对家庭也尽心尽力,但吴某不体谅不理解。

2014年7月,双方再次发生矛盾,吴某只身回到娘家,留下了5个月大的儿子。年幼的果果从那时起便由陈某的父母抚养。

矛盾 | 孩子判母亲 父亲不执行

离婚一事闹上了法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当时果果不满一岁,从利于婴儿成长的角度考虑,思明法院将果果的抚养权判给了吴某,并要求陈某在判决生效三日内将孩子交给吴某。同时,法院还判令陈某向吴某偿还借款7万余元。陈某在归还了7万余元借款后,迟迟不愿将孩子交给吴某。

执行 | 法官义工劝“老赖”还回孩子

吴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但陈某并不是太配合。

思明法院执行局局长徐美玲介绍,抚养权不同于一般“老赖”欠款,可以查、封、拍卖财产,“我们不能满世界去找,只能去找孩子父亲”。于是,陈某“赖”孩子这事被列进了思明法院开展的“司法送春晖”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工作方案中。

昨日上午,执行局将陈某带回法院,最后一次协商孩子的事。摆在陈某面前的只有两条路,将孩子交给女方,否则,陈某将被拘留15日,后续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在法官等人的努力下,陈某终于同意将孩子交给女方。昨日下午,果果终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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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备勤制

据了解,在思明法院,针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已经有了联合惩戒平台,建立了常态、有序的执行案件涉嫌犯罪移送侦查机制。2015年,思明法院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备勤制度,已成功拘留2名失信被执行人。另有3名失信被执行人,和陈某一样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主动履行债务或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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