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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对夫妻俩高利息等多种幌子借钱 目前已失联

2015-07-23 08:28  刘承烺 沈威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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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出示的借条
  东南网7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导报记者)近日,禹洲花园内,一张贴在某房子门口的纸非常醒目。

拟写者是杨先生,“讨伐”房主陈氏夫妇借钱不还。杨先生自称被借走约15万元,还有其他人也是如此,目前已知受害者5人,涉及金额约100万。

杨先生等人说,陈氏夫妇以信用卡提额、提供假房产证、高利息借款为幌子,引诱他们借钱。目前,陈氏夫妇已失联。

幌子一:“养卡”

受害者所说的陈氏夫妇,男的叫陈金(化名),东山县人,36岁。这对夫妇在卧龙晓城开了一个英语培训班,多名受害者都是在这里将钱借出去的。

南平人杨先生,退休后来厦门定居,住在卧龙晓城。今年2月份,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陈金。

当时陈金提出来,可以帮忙“养卡”,以提升信用卡额度;而且,每套现出5万元,给杨先生1500元作为利息。

杨先生介绍,所谓“养卡”,即在POS机上用信用卡刷卡虚假消费,且在短时间大量刷卡,以便让银行增加授信额度。

杨先生有些担心。陈金便说,他的店开在这里,人是跑不了的。杨先生动心了,拿出4张信用卡,总额度9万元,另外还借出6.5万元现金。

7月5日,杨先生本应收到银行的还款短信,但没有。他立即给陈金打电话,但对方不接,短信也不回;找到培训班,已经关门;找到陈金位于禹洲花园的住处,房门紧锁。

杨先生慌了,急忙报警。

幌子二:房产

赖先生认识陈金多年。

去年,陈金以生意需周转资金为由,向赖先生借款40多万,并称把自己的一套房子给赖先生免费使用。当赖先生准备用房子时,发现房子已被陈金卖了,而陈金给他的房产证复印件,也是假的。

赖先生急忙给陈金打电话,陈金将他拉到黑名单。前几天,他和其他受害者一起到陈氏夫妇的老家寻找,但没有找到人。

赖先生透露,陈氏夫妇开的少儿英语培训班,收了不少学生家长预交的学费,现在培训班关了,家长们的钱也打了水漂。

幌子三:高利息

今年5月,烤漆工人林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陈金。

陈金以手头紧、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林先生借现金10万元,并承诺每个月给3000元的利息。林先生月收入不过6000元,去年又有了儿子,也想多赚些钱贴补家用。

多方打听后,林先生得知之前借款给陈金的人都得到了相应的利息,于是放心将钱借给陈金,并让陈金打了借款10万的借条。“6月份陈金有给我3000元的利息,这个月便找各种理由推托,之后关机,人也找不到了。”林先生声音哽咽着说,“我们打工的也不容易,希望他们夫妻能露面,有什么问题还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律师说法

陈氏夫妇涉嫌诈骗?

福建理海律师事务所陈熠律师分析认为:首先,信用卡套现是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套现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经营罪。

其次,陈金许诺的利息超过了30%,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最高利息的标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杨先生和林先生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要求陈金返还借款本息,但是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利息得不到法院支持。

此外,陈金的行为还涉嫌构成诈骗罪。陈金通过虚构(伪造)房产证复印件,许诺将房子免费给赖先生使用的方式,骗取了赖先生的信赖,在“借”到40万后即“人间蒸发”,明显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嫌疑,涉嫌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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