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高速过路费 大车用假牌假证被查
2021-10-10 08:42 作者:王玉婷 许晓婷 赵鸿容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李奇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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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高速过路费 大车用假牌假证被查 驾驶人被处驾驶证记24分、罚款4000元,还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厦门日报讯(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通讯员 赵鸿容)机动车号牌是伪造的,行驶证也是伪造的。为了能顺利通过运输鲜活农产品、享受减免过路费政策的“绿通免征检查”,男子可算是“煞费苦心”。近日,该男子被高速交警查获。 10月5日14时许,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沈海高速翔安收费站,有车辆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 接警后,一大队马巷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被举报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驾驶人控制住。 经核查比对,挂车悬挂的机动车号牌“苏XXXX挂”及行驶证均为伪造证件。在民警进一步查问下,驾驶人曾某只好坦白,称车牌和行驶证都是网上购买的假证件,是为了能顺利通过“绿通免征检查”(绿通免征:运输鲜活农产品,享受减免过路费政策)。 原来,该挂车原本的车牌为“冀AXXX超”,即只能用来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的大型不可解物品。而曾某却用它来运载白菜,同时为了享受“绿通”政策,减免过路费,曾某抱着侥幸心理在网上购买了假牌和假证。在高速出口被交警查获后,曾某不仅要补交约7千元的过路费,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曾某后悔不已。 民警依法对曾某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和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留车辆,收缴伪造机动车号牌及伪造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共记24分,合并罚款4000元的处罚。此外,曾某还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 链接 绿通免征车辆规定 2019年,三部门发布优化绿通政策通知,严格规范了免收车辆范围:即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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