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 部分业主反对停车费上涨 业委会称涨价程序合法 杜先生回应称,他拒交停车费是因为停车费由每辆车每月60元忽然涨到每月180元,过程中业主委员会只张贴告示,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公布投票结果。 一位业委会副主任称,在2018年3月至6月,业委会已对小区276户业主挨家挨户发放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征询函,有144户业主同意,符合国家“双过半”要求(投同意票业主占总户数一半以上,投同意票业主房屋面积之和占小区总建筑面积一半以上)。关于停车费涨价原因,有物业人员称,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路面损坏严重,以前的公维金满足不了现在的维护费用。物业负责人张先生表示,停车费涨价是业委会决定,物业未参与。 “我们要看详细的征询结果。”业主王女士表示,她怀疑征信过程有问题,可能存在代填情况。杜先生又拿出一份文件称,他联合部分业主联名反对停车费涨价,共有70多户业主签字。对此,那位业委会副主任称,每张征询函都真实可靠,因涉及户主隐私,不能给个别户主查看,不存在代填情况。 律师说法 召开业主大会 必须按照法定流程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表示,这件事实际上涉及业主的公共利益事项,需要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方可,而业主大会表决并不等同于向业主发送征询函。根据《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召开业主大会必须按照法定的流程——例如,提前15天书面告知业主,组织核对投票权数、核对业主信息、组织业主书面实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投票结果、根据投票结果作出业主大会决议并予以公布等,且主要流程都应当对小区业主进行公示公告保障业主的知情权。 许东又表示,若业主大会未按法定程序召开,则其结果也就不具备合法性,业主便可以据此请求撤销业主大会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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