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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犯罪引发的离婚官司 根本原因在于夫妻感情破裂

2016-04-24 10:12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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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妻子涉赌被抓 丈夫起诉离婚

妻子沉迷赌博,还因开设赌场被抓,丈夫起诉离婚能获支持吗?之前,思明区法院还审理了一起因妻子沉迷赌博引发的离婚官司。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丈夫的离婚诉求。法官说,妻子赵女士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对夫妻感情亦是种伤害,本案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她一直沉迷赌博,我要离婚!”据丈夫王先生起诉说,妻子一直有赌博恶习。不久前,妻子更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立案侦查,目前被羁押于看守所。

据了解,王先生数年前已经起诉离婚,首次起诉被法院判决驳回。近日,他再次起诉,请求法官判决离婚。

近日,鼓浪屿法庭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王先生和赵女士二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因此判决准许离婚。

点评

六种情形,准予离婚

法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官说法

“坐牢”≠“离婚”

配偶一方犯罪就必然导致婚姻解体?对此,法官说,未必。

因为,归根结底,一段婚姻是否应该解除,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一方服刑,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原因并不在于“一方坐牢”,而是犯罪这件事情本身对夫妻感情也许就是一种巨大的伤害。

法官还说,即使是服刑人员,也有其追寻幸福的权利、捍卫婚姻的权利、维护家庭的权利。所以,“坐牢”≠“离婚”。

但与此同时,婚姻另一方的权利亦应得到重视,如果另一方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法院也会予以尊重。

总而言之,判离婚或驳回,调解离婚或者和好,最后都要回到一个原点:感情是否破裂,还有无修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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