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不满女服务员被临时带走 三男子打人砸茶馆终获刑

2016-02-19 08:17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思法)不满茶馆女服务员被临时带走,罗某、杨某等人打了人、砸了茶馆玻璃。近日,三人因寻衅滋事罪获刑。

2015年5月12日凌晨,罗某、杨某、龙某等人来到莲花五村某茶馆消费。席间,茶馆工作人员阿民(化名)进入罗某等人包厢,将女服务员小美(化名)请了出去。罗某、杨某、龙某等人强烈不满,在包厢门口和茶馆门口两次对阿民进行殴打。

见状,茶馆其他工作人员上前劝架,将双方拉开。阿民趁机逃离。可罗某、杨某、龙某等人怒气不减,以阿民是茶馆工作人员为由,借口罗某被扎伤,向茶馆索要赔偿。双方因此争吵、拉扯起来。僵持之下,杨某持两个啤酒瓶砸向了茶馆玻璃门,双方发生殴斗。直至民警赶到现场,局面才被控制下来。

经鉴定,阿民损伤程度系轻伤二级。近日,经思明法院判决,罗某、杨某、龙某等人被判寻衅滋事罪,获有期徒刑8个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