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因与舍友不和 厦门一学生请小偷来盗窃全宿舍财物

2015-05-05 08: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只因和舍友不和,在校学生小汤竟请小偷来宿舍帮忙“报复”舍友,几乎将全宿舍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全部偷走。

小汤今年19岁,是厦门一所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生。在读期间,小汤很不合群,他和舍友产生了矛盾,对好几名舍友都不满。于是,他请来了一名龙岩老乡,外号“章鱼哥”的无业人员叶某彰。

去年5月12日,二人见面后,小汤将宿舍楼的门禁卡交给了叶某彰。当天下午,等宿舍同学都去教室上课了,“章鱼哥”便趁机进入该宿舍楼,开始“报复”。

他先是进入小汤的宿舍,盗走5台笔记本电脑。随后又从阳台进入隔壁宿舍,盗走四台笔记本电脑。

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小汤。小汤做贼心虚,便叫“章鱼哥”赶紧将东西归还。第二天,叶某彰将9台笔记本电脑放在一公共地点,再联系学校保卫处老师归还给各被害人。

近日,集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汤和叶某彰窃取财物共计26305元,二人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叶某彰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小汤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