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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砸毁电器学生提出"两问" 没收并砸毁是否违法

2015-03-21 10:18  陈捷 林彬彬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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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中午,海洋学院翔安校区上演了锤砸电器一幕,包括热水壶、电饭煲、炖锅等,20多件电器被学校公开销毁。

对此,有学生提出了两个问题:学校没收学生电器合法吗?公开砸毁有没违法?

1问:学校有权没收吗?

在网上,有学生质疑学校没收并砸毁违规电器违法。

对此,也有学生认为,学校这样的做法也是加强安全管理所必需的,只要学校认为有安全隐患的物品都有权予以没收或要求作无害化处理。

律师点评:学校有权没收电器

福建理海律师事务所梁瑛律师:学生在进入学校学习后,实际上与学校形成了一种特殊形式的教育服务民事合同关系。如违反合同,学生不履行遵守校纪校规的义务,则学校可按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行使权力给学生以处分,学生承担违约责任。

从这一角度,如果学校出于公共安全的角度,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电器,学生违反相关规定,学校有权对违反行为予以惩治,其中包括没收方式。

2问:公开砸毁是否违法?

“电器用来砸,浪费资源,用来砸合理合法吗?”有学生质疑说,这种砸电器的方式不妥。

学校的赵先生回应说,校方没收违规电器是根据学校规章制度进行的。

对此,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认为,校方砸毁电器不妥,而且,从人性化的角度,学校可考虑等到学生放假后,将电器返还学生。

律师点评:要看学校规章制度

梁瑛律师: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严禁内部私分或者低价处理。

对于学校来讲,如果规章制度已经规定没收后的财物处置方式,那么学校按照该规定处置电器无可厚非;如果学校规章制度就此没有规定,那么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法无授权即不享有行政权力,不享受行政罚没权,更无权擅自处理没收后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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