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多个小区架空层停满电动车
2024-03-01 09:19 作者:朱海鑫 郑丽金 朱黄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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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停放处正对楼道口 记者在锦绣广场小区看到,两处居民楼楼道口前的架空层内停放了不少电动自行车。在湖滨北路275号楼楼道出口连着的架空层内,停放了19辆电动自行车;不远处的湖滨北路273号楼楼道口也存在同样的情况,停放了8辆电动自行车,墙上还贴了一块“非机动车辆停放处”的牌子,且仅安装了一个监控探头,并未安装自动喷淋系统、智能烟感探测器。 不少居民表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点正对着楼道口,万一停放的车辆着火后果不堪设想,“停放在这里的电动自行车一旦着火,楼上的人根本没办法跑下来,而且产生的烟气还很可能会顺着楼道往上走,这样就很危险了”。 世嘉花园小区一楼栋楼道口连接的架空层里,也停放了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靠楼道口一侧的墙边地面上划设了停车标线,标线内停放着多辆自行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现场并未设置自动喷淋系统和智能烟感探测器。 位于禾祥东路28号的金祥大厦小区出入口处,密密麻麻停满了30余辆电动车,只留一条几十米的窄小通道让居民出入。该大厦物业人员表示,这里是专门给小区居民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地点。 电动车“混”进自行车停放点 记者在位于汇文路51-57号的城市花园小区B幢看到,该小区自行车停车棚挨着垃圾投放点,上方就是居民楼。环顾四周,虽然大厦张贴有提示说明自行车棚内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但在自行车停放点内却仍然停放了数辆电动自行车,并且设置有插座,旁边就是泡沫垃圾投放点。 记者联系到汇文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范先生。范先生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关停了自行车棚。他表示:“原先电动自行车是不让入户的,因此我们在小区内加装了电动自行车识别系统,防止电动自行车入户。而自行车棚内的插头也是为了当时方便住户而设置的,但是我们最近建立了新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因此这个自行车棚就关停了。” 架空层内装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除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架空层,还有些小区在架空层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记者在牡丹园小区松柏路125号楼的架空层内看到,墙上装有3个插座,4辆电动自行车正在充电,墙上还贴了“电动自行车停车须知”和“非本小区业主/住户的电动车请勿在此充电”的标语标识,地面上划设了停车框线。整个架空层内停放了十余辆电动自行车。 记者注意到,该架空层内共有3扇门,3个插座边的墙上有两个柜子,柜门上均贴着“有电危险”的标识。现场仅设有灭火器箱和一些灭火器,并没有自动喷淋系统和智能烟感探测器。 松柏路103号楼下的架空层也是一样的情况,架空层内的停车框线内停满了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其中电动自行车有近20辆,架空层一柱子上装了一个排插,排插共6个电源插孔,其中5个电源插孔上都插着电动自行车的插头。架空层也仅有灭火器箱和灭火器,没有安装自动喷淋系统、智能烟感探测器。 架空层停电动车应该如何规范? “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最安全的方案就是露天设立单独停放点。”在采访中,注册消防工程师林先生对记者表示,如果要在架空层停放,前提条件是停放充电区域必须与疏散楼梯间做到实体墙分隔,形成一个独立的停放充电区域,发生火灾时烟气不会通过楼梯间向高层住宅蔓延。 记者注意到,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2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居民住宅火灾防范的通告》中,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提出了明确规范。其中,涉及住宅楼架空层的规范为:对不具备室外设置条件,毗邻建筑设置或设置在建筑内部的停放充电场所,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墙上不可开设门窗洞口,并应设置自动灭火设施、智能烟感等消防设施器材,防止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后,烟和火向单元门、楼梯间、居民住户阳台、窗户蔓延的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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