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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法院引入社会救助 3万元爱心捐款雪中送炭

2017-01-04 09:04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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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一场意外交通事故,导致11岁的初中生小林不幸双腿截肢。更不幸的是,当小林急需更换假肢时,被判赔钱的被告人却无钱可赔。

正当小林发愁时,一笔3万元的爱心捐款近日通过法院送到了小林手中。昨日,导报记者从海沧法院执行局获悉,这笔个人捐款已经帮助小林解决了“燃眉之急”,支付了最近一次更换和维护假肢的基本医疗费用。

不幸 一次意外事故,孩子双腿截肢

小林今年11岁,是一个初中生,他也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六年前的一场事故造成他双腿截肢。经法院判决,肇事司机阿国和车主蔡某被判赔偿小林损失95万多元。

经过法院六年的执行,仅由被执行人、车主蔡某的哥哥代为赔偿24万多元,被执行人蔡某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而且,另一被执行人、肇事司机阿国因病已经去世。

一方面,小林急需医疗费;另一方面,被执行人也无钱可赔。为此,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海沧法院执行法官已经代小林申请执行救助金10万元,这笔救助金也已支付给小林。

但是,钱还是不够。由于六年来用于支付假肢更换和维护的费用高达36万余元,小林现在已无力支付上述医疗费用,今年尚欠医院的维护费用1万多元。而且,今后,小林的假肢每年都需维护,两年需更新一次,他每两年还需要支付假肢的更换和维护费用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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