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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顽石引发工程款纠纷 还有工人施工中受伤

2016-07-14 10:41  陈佩珊 唐松松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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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乃玲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唐松松)大石头成工程“绊脚石”,施工方请来破石工,结果用尽办法,大石头仍岿然不动。破石的工程款该不该给?近日,同安汀溪司法所处理了这一起顽石纠纷。

一块顽石引纠纷

5月底的一天,汀溪派出所的一位民警来到汀溪司法所,紧跟其身后的是两位怒气冲冲的中年人,一个叫阿滨,一个叫阿水,都是破石工。

在司法所里,两位破石工道出了自己的委屈。他们告诉调解员,今年初,他们承揽了同安工地上爆破石头的业务。在工程款结算问题上,两人和工地负责人有了分歧。因为迟迟拿不到工程款,阿滨和阿水一气之下将小货车开到工地路口,堵住了进出道路。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将他们引导到了司法所申请调解。

纠纷因工程款结算而起?在深入了解后,调解员发现,阻碍双方工程款结算的竟然是一块顽石。据介绍,该顽石直径十几米,严重阻碍工程进展。施工方找来破石工,想让他们对石头进行内部爆破,再由施工方拆解、清除。

实际上,这事并没那么简单。在内部爆破之后,施工方竟对着大石头束手无策。至于无法拆解的原因,双方谁都不知道,互相推脱责任。

工人施工中受伤

仅凭破石工的一面之词,调解员无法下手。随后,他们联系了工地负责人小祥。一开始,小祥态度坚决,不愿接受调解。在电话里,调解员百般劝说,终于说动他来到司法所。

一到司法所,小祥便大倒苦水。“石头阻碍了我们施工,我们自己破不开才找来他们。现在石头没破成,我们还得重新改设计。就这样他们还想要钱?没门。”小祥坚持认为是破石工做的爆破工程质量不过关,达不到拆解条件。

对此,破石工则认为,是施工方的机械质量达不到施工要求。不仅如此,破石工阿滨还提出,他手下的一名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脚部受伤,他为此垫付了不少医药费,“小祥是发包方,也要承担一部分医药费”。一听这话,小祥一把掏出之前双方签订的协议,指明协议中约定承包方承担爆破石头工程的安全义务,发生安全事故与发包方无关。小祥认为,双方之前就约定好了安全责任,工人受伤应该由阿滨承担责任。

纠纷更复杂了,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地争了起来。

共同承担促调解

调解员对双方争议焦点进行梳理,就工程款如何结算、工人受伤责任划分问题提出方案。

在工程款问题上,调解员提出搁置争议、共同承担的方案。“石头因为什么原因无法完成拆解,以目前的证据和技术水平,无法鉴定到底是由于破石工施工未达标准,还是由于施工方器械达不到要求,但现实是,涉及这块石头的工程最后并没有完成。”调解员一再强调工程未完成的事实,为劝服坚持要拿全款的破石工,调解员解释,施工方重新设计也是事实,且重新设计、建设成本是破石成本的很多倍,“不到万不得已,施工方也不会重新设计,此时再要求付清全款不合理”。

对于工人受伤问题,调解员提出按法律责任共同承担的方案。不过,小祥不乐意了。调解员又联系了汀溪驻村律师,律师在电话中给出了法律意见:虽然双方有签订安全协议,但是工人受伤必须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责任划分根据当时情况双方协商。

“哪个工人受的伤?是不是在工地上受的伤?伤到什么程度?”小祥提出质疑。此时,阿滨承认,当时没有立即通知小祥,是自己的过失。

在背靠背调解中,调解员建议阿滨将剩余工程款和工人医药费打包提出个总价。经协商,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同意剩余工程款、医药费共计6000元,由施工方付给破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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