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年轻男子路遇民警 竟主动邀请民警一起去“溜冰”

2016-03-02 09:49  林彬彬 通讯员 卢毅敏 毛室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彬彬 通讯员 卢毅敏 毛室竣)年轻男子路遇民警,竟主动邀请民警一起去“溜冰”,这是怎么回事?昨日凌晨,这奇怪的一幕发生在湖里蔡塘。

杨某今年25岁,是四川人,目前暂住在思明区。他有一手不错的木工活儿,在厦门务工三年来,他的收入都不错,不过,他却因为交友不慎而染上了毒瘾。他辛苦赚的钱,也大多花在毒品上面了。

2月29日晚上9点多,他在暂住处吸完毒后,就出门四处闲逛。3月1日凌晨1点多,当他逛到湖里蔡塘一家酒店附近时,刚好遇到正在执行巡逻勤务的两名曾厝垵边防所民警。

杨某由于毒性发作,比较亢奋,摇摇晃晃地走上去,主动跟民警打招呼,还询问民警:“想不想一起‘溜冰’?很舒服的!”

民警见到此人有异常,神情恍惚,目光呆滞,而且,所谓的“溜冰”,在吸毒人员口中是指吸食冰毒。民警便马上把杨某传唤回派出所,结果一检测,发现杨某确有吸毒。

因为吸毒,涉嫌行政违法,曾厝垵边防派出所将依照法律程序,对杨某予以行政处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