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男子吸毒后开车上高速被查处 系厦门今年首起“毒驾”

2016-02-23 10:44  陈小斌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王余勇梁珪锦)吸食K粉还上高速,停在应急车道上被警方查处。日前,厦门高速交警查获辖区2016年首起“毒驾”案件。

2月12日凌晨1点,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民警王余勇、戴森茂会同交管中队民警梁珪锦在巡逻时发现一台闽C牌照白色宝马停在应急车道上,车头右侧轻微刮擦护栏,民警遂示意驾驶员下车。随后,民警发现驾驶员面色泛白、目光呆滞无神、语言胡乱,答话时明显处于亢奋状态,疑似吸毒人员。民警立即将其控制,经检查该驾驶员尿样呈阳性,显示为吸食过K粉,民警随即将其控制,做进一步调查。

警方提醒,人在吸毒后产生亢奋甚至幻想、幻觉等症状,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为恶性交通事故埋下隐患。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将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