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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红灯时遭追尾下车理论车被抢 原来是经济纠纷导致

2015-12-16 09:15  汪长福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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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在这个路口等红灯时被抢车。

王女士被抢的车。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汪长福)在厦门从事装修设计的王女士,遭遇了一起不寻常的小车追尾事故。前天,王女士致电本报热线讲述,她开车等红绿灯时,突然被一部小车追尾,双方下车理论后,一名男子竟然钻进她开的车里,强行将车开走!

前天下午,记者致电王女士所说的抢车男子,但是对方拒绝接受采访。随后,记者从厦门警方了解到,事情发生后,湖里禾山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找回了王女士当时开的那部车子。同时,民警发现双方存在经济纠纷。

记者调查发现,近期因为经济纠纷不仅发生“抢车”事件,还有“绑人”事件,所幸没有出现人员伤亡情况。律师提醒,处理经济纠纷时,当事人一定要保持冷静理智,走法律途径解决,如果采取暴力等违法手段,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惊魂

给同事庆生 半路遇抢车

记者在湖里一家公司见到了王女士和她的同事董先生,两人带着记者来到事发十字路口,向记者描述当天发生的情况。

这是湖里安岭路和岐山路的交叉路口。王女士说,11月18日下午5点多,因为同事董先生生日,她开车载着董先生去庆生,“车子等红绿灯的时候,后面一部小车突然追尾撞了上来”,此时,两人下车查看情况,对方车上也下来几名男子,“有两个男的把我抓住不放,还有两个男的和我同事在吵”。

董先生说,他当时正和对方理论,没想到还有一名男子突然绕到车子前方,打开车门钻了进去,“她发现有人抢车,马上上去拉车门,但是被两个男的拉开,车子就被那个男的开走了”,整个过程只有短短两三分钟。

王女士描述,直到车子开出一段距离,开车男子回头时,她才注意到抢车男子竟然是曾经一起合作的南先生。后来,王女士一边报警求助,一边打电话叫同事来帮忙,其他四名男子跑了两个,还有两个被他们拦住。随后,禾山派出所民警将当事人都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探因

合作破裂后 双方起纠纷

既然曾经合作,南先生为什么要这么做?王女士说,南先生在厦门从事装修施工,他们两人过去合作过多次。去年,他们再度合作,做一个泉州晋江会所的装修工程,总价将近50万元,但是后来双方合作破裂,产生经济纠纷,此后她就遭到南先生的不断骚扰。

“刚开始是放车胎气,后来又来抢车!”王女士说,她开的小车是以她好姐妹的名义买的,实际上是她在使用,南先生接二连三的报复举动,已经对她和朋友的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

前天下午,记者致电南先生并且表明身份,“我不知道啊,这个你不能联系我。”对方撂下一句话后就把电话挂了。随后,记者从厦门警方了解到,禾山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对此事展开了调查,事发当晚已经通知当事人将车子开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且通知了车主,将车交给车主。

王女士表示,虽然她拿回了车子,但是南先生并没有作罢。12月7日下午,南先生又到她上班的地方辱骂、骚扰她。事发将近一个月来,她每天担惊受怕,压力非常大。她希望南先生不要再骚扰她,经济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观点】

解决经济纠纷

应选择法律途径

记者了解到,这样的经济纠纷事件,并非个例。11月9日上午8点左右,厦港不见天路附近一家食杂店门口,一名年轻女子被三名身材壮实的男子拉住,欲强行拉进一辆白色轿车,驾驶室里还有一名男子在等着。女子拼命反抗,但无奈力气不够,半个身子已被塞进车里,只剩腿部还在外面挣扎。路人陈阿伯以为这是绑架,上前制止并叫旁人报警。两名男子赶忙上车跑了,剩下一名男子没来得及跑,被众人拦下。碧山派出所民警将相关当事人带走后了解到,这起“绑人”事件是因车辆租赁纠纷而产生。民警对事情进行了解后,告知双方当事人相关法律权利和义务,建议他们寻求法律途径,妥善解决纠纷。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认为,此类“抢车”事件如果确如王女士所说,那么南先生的做法明显不妥。对于双方的经济纠纷,南先生若认为王女士对其负有未了结的债务,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王女士的个人财产包括车辆等,甚至可以在起诉前就申请财产保全;如果采取暴力等违法手段,则可能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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