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尚未交房业主信息被打包叫卖 7名涉事人员被刑拘

2015-12-10 17:28  朱俊博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嫌疑人郑某

 

你是不是经常接到很多楼盘的业务员来电?是不是还经常接到房屋中介、个人中介、装修公司,甚至民间借贷的来电?

告诉你,你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人层层倒卖了。至于什么时候流出去的,可能和你的一次看房有关。新楼盘开售时,你是不是给业务员留了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房子没买成,你的信息可能已经流出去了。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一个尚未交房的楼盘业主信息,已经在这伙人的圈子里叫卖了,一整套业主信息叫价2000元。

今天上午,我市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首次针对非法售卖公民个人信息专项打击行动的情况,一共7人被刑拘,从他们电脑中查获的公民信息总计达1200余万条。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朱俊博 实习生 周夏萍 通讯员 厦公宣)

发现

民警吓一跳:“信息当中居然有我本人的”

“为什么他们会知道我的信息?”11月份以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多名市民的报警,他们均称接到不少来自于装修、房产中介和抵押贷款行业的业务员来电,对方一开口就能准确报出自己的名字、住址,甚至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市民不解:这些人怎么会掌握得这么清楚?

市公安局特勤大队对这类警情进行串并调查。11月25日中午,一名郑姓男子被警方掌握并抓获。这名21岁的安徽男子是某借贷公司的业务员,他每天的工作就是从非法渠道获取到公民的个人信息,然后逐个给市民打电话,推销贷款业务。

警方在郑某的住处查获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和iPad各一台,当三台电脑内的信息被导出时,连民警都吓了一跳,里面居然有100多万条公民信息,每条信息都详细记录了对应人的姓名、电话、住址、职务、身份证号码等。这100多万条信息中,涵盖了公务员、各大楼盘业主、车主、企业名录、商户、学校人员、协会人员等。“在这些信息中,居然还有我本人的!”参与抓捕的一名民警说。

在随后的调查中,郑某的两个同伙先后被抓获,分别是专门从事信息倒卖的林某森,以及我市一家装饰公司的市场总监陈某光。

追查

信息源头在物业前员工手中,存量达6G之多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林某森和陈某光两人所掌握的信息互有交集,前者的电脑中有500万条之多,后者掌握的信息也有300多万条,基本涵盖了各类人群。不同的是,林某森是专业倒卖信息的,而陈某光是在拿到这些信息后,主要用于公司的业务推销,兼顾向下家倒卖。

“但如果仅凭这两人的渠道,根本无法掌握到这么多的信息,他们肯定还有上线。”民警说,在调查中他们发现,陈某光的电脑内有多个QQ交流群,其中就有信息倒卖的交流群。

警方循线深挖,终于将陈某光的上家找出,对方姓吴,武汉人,在厦从事房产中介。12月4日上午,警方将吴某抓获。“从他的电脑里,就搜出了6G多的个人信息存量。”民警说,6G存量相当于30亿字,扣除图片信息,估计至少有上百万条之多。

经审查,吴某原本是我市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信息维护人员,现已离职。在职时,他能接触到大量的公民信息,这些都是市民欲买房时留下的,他利用职务之便暗中存储下来,然后倒卖给陈某光等人。

让民警不解的是,吴某离职后,为何还能源源不断地获取到新的公民信息?事后吴某交代,虽然他离职了,但公司却未收回他在办公系统中的账户密码,他依旧可以登录。另外,他还套取在职同事的账户密码,登录后下载大量的业主信息,继续兜售给下家。

通过吴某的线索,警方又于12月8日中午将他下家中的3人抓获,这3人都是一家装饰公司的员工,他们的电脑中也存储了100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均是从吴某那里买来的。

链条

层层倒卖,一条信息到最下游时只值两分钱

一个以吴某为首的团伙链条逐渐被警方查明,事后警方统计发现,这7名犯罪嫌疑人所掌握的信息共1200余万条,虽然信息互有交叉,但保守估计数量肯定在百万条以上。

“越是新鲜的信息,售价越高;越到下游环节,售价越便宜。”经办民警介绍,其中吴某有一次将供职公司的第一手业主信息共千余条以5000元的价格售出,每条信息卖了3元左右。

但这些信息被转手后,就开始贬值,“比如他将信息同时卖给陈某光和林某森,这两人也会将同一份信息卖给多人,售价就会相对便宜。”民警说,转手越多,价格也越便宜。陈某光也交代,曾经他有一次兜售信息时,总计1万多条信息只卖200元,差不多一条信息低至两分钱。

陈某光交代,他业余从事信息倒卖有三年之久,从中赚取了5万多元。林某森从去年6月份开始专业从事信息倒卖工作,也获利近万元。

目前,这7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醒】

兜售信息是违法行为

将受到法律严惩

“这些信息如果流入到诈骗分子手中,肯定会导致更多市民受害。”一名经办民警说,虽然目前查明这些信息大多数被用于房屋中介和装修公司的业务推广渠道,但不排除通过网络渠道层层兜售之后,会流入到诈骗团伙的手中。

记者了解到,根据今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在这一条款中,“情节严重”就包括“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下或者出售、非法提供50人以上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000条以上或者非法获取100人以上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5000元以上”这三类情况。

警方提醒市民,如非必要,不要把个人详细信息留给他人,以免遭受可能的不法侵害或骚扰。而能接触到公民信息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各类协会、商业组织的员工,出售、泄露公民信息的,是触犯刑法的严重违法行为,任何窃取、购买、交换公民信息的,都是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