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转移查封财产被判刑 厦整治失信被执行人
2015-12-05 10: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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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转移查封财产被判刑 东南网12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 文/图0私下偷卖法院查封的财产,“老赖”获刑14个月;伪造假租约,占着价值7000多万元的房产妨碍法律执行,两“老赖”被拘15天…… 今后,“老赖”的日子将越来越难过。昨天是国家宪法日及全国法制宣传日,厦门中院以“惩治拒不执行行为,促进诚信社会建设”为主题,召开惩治失信被执行人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多起严惩“老赖”的案件。 案例 转移查封财产“老赖”受到严惩 “老赖”真的以为把自己被查封的房产卖了,法院就没办法了吗?近日,“任性”的“老赖”王某为此付出了代价,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王某因欠钱不还,于数年前被债主告上法庭。法院受理后,很快作出民事裁定书,查封了王某名下的房产,并判决要求王某支付欠款。但是,在法院作出判决一个月后,王某在明知房产已经被查封的情况下,又偷偷转移财产,私下出售这套房子,收了300万元购房款。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王某并未向法院报告房产出售的事实,甚至谎称自己一家人仍然居住在这套房子里。 直到法院对其采取了两次司法拘留后,王某的家人才筹措了40万元偿还给债主,并承诺分期还款。然而,此后被执行人王某又不还款,还故意躲避执行,导致法院查封的讼争房产至今未能顺利处置。 法官点评 转移隐匿财产,都将严厉制裁 执行法官分析说,实践中,被执行人为逃避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千方百计转移、隐匿财产,其中常见的手法是将名下房产予以变卖、处置,对这种行为必须予以严厉制裁。 本案当中,被执行人对已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房产仍进行转让,妨害生效裁判的执行。因此,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的处理,对于依法打击实践中个别被执行人擅自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等不法行为,具教育和警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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