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微信疯传"有人当街抢小孩”海沧警方正缉捕造谣者

2015-06-30 11:41  吴俊鸿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俊鸿)连日来,两条“抢小孩”的传言在厦门本地微信疯狂转发。无独有偶,两条传言“抢小孩”的地点,都指向同一处:“海沧房产站”,大大增加传言的可信度。

那么,传言到底是真是假?昨日中午,海沧警方通过官方微信辟谣:经多方核实,今年以来,海沧区从未接到抢小孩的相关警情,以上信息皆为谣言。目前,海沧警方正在缉捕造谣者并依法严惩。

传言>>

“抢小孩”微信,一天冒出两条

第一条“抢小孩”的微信,按照网友提供的微信截图,记者留意到,发帖人自称是一名母亲。微信内容刚开始,就连续用了两个“恐怖”来渲染气氛,接下来称:“就在刚刚,一男人冲进琴行拉起一孩子就往外跑(抢小孩),现在外甥把小孩抢回来了,大家要小心,太猖狂了。”

“抢小孩”信息一发,马上引来网友的关注,在发帖人与网友的问答中,描述了“抢小孩”的地点是在海沧房产站。有母亲“现身说法”,还有具体地点,网友们将微信内容截图,在各自的微信朋友圈奔走相告。

在以上传言快速传播的同时,另外一则传言也在迅速被转发:“海沧区的家长们注意了,人贩子已来到海沧石塘,光天化日强抢孩子,小侄女同学家隔壁的小女孩差点强行被拖走,地址在石塘房产站……”在传言的后面还称,有外地人专门偷抢小孩,已解剖7个,拿走器官等。在传言后面,还特别标注着:“这是事实,让更多的人知道,转一次可能就拯救了一个孩子!”

两条传言,几乎在同一天时间传播,又指向同一个地方:“海沧房产站”,不少网友、尤其是妈妈们,以“宁可信其有信其无”的态度,在微信中转发。

真相>>

五天前类似谣言就在外地传播

昨日中午,海沧警方通过官方微信辟谣:经多方核实,今年以来海沧区从未接到抢小孩的相关警情,以上信息皆为谣言,海沧警方正在缉捕造谣者并将依法严惩。

记者多方查找,暂未联系上第一条传言的原始发帖者,不过发现第二条传言,早在5天前就在常熟、济南等地传播,当地警方也纷纷辟谣。谣言在各种人的演绎下,还有“加强版”的称:“110已经证实!不是假的!最近大家千万看好孩子!

海沧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市民谨慎发言,切勿造谣传谣。同时,希望谣言制造者尽早投案自首。

链接

“孩子被拐”谣言

近期频频出现

6月21日,一条“外地牌照面包车在马巷拐骗儿童”的消息被警方证实为谣言。当天,这条消息称:“晚上我们村要实施抓捕了!”里面既有追逃方向,又有描述细节,还附有车辆照片,在微信朋友圈引发关注。

6月11日,厦门警方在微信辟谣称:近期,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中传播有人开着微型车和小车来偷小孩的信息,还说是“刑警队好友”发来的,提醒家长注意。经核实,纯属谣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