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656路纵火者日前被批捕

2015-04-18 09:32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2015年1月15日8时许,当656路公交行驶至蔡塘路段时,蔡某岭在车厢内点燃了酒精。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湖里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蔡某岭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1月15日上午7时,蔡某岭携带一小瓶酒精乘坐开往蔡塘方向的656路公交车。当车辆行驶至蔡塘路段时,蔡某岭用打火机点燃酒精,造成车内乘客恐慌,之后,蔡某岭下车并躲藏至附近一公厕内。被群众发现后,蔡某岭又持水果刀刺伤了现场两名群众,后被民警迅速制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