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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男子出狱后借钱被拒绝 竟放火烧车又被判刑6年

2015-03-08 10:22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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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晨报记者 董春辉 通讯员 同法宣) 男子出狱刚满一年,因为手头紧,他向昔日的生意合伙人借钱,不料遭到对方拒绝,盛怒之下他做出惊人举动———放火烧毁对方的车辆。近日,该男子因放火罪被同安法院判处6年刑期。

一把火烧掉两辆车

兴仔(化名)与阿生(化名)是一对生意伙伴。2014年4月,兴仔向阿生借钱,阿生不答应,这令兴仔十分不满,他计划着“给阿生一点颜色看看”。

打定主意以后,兴仔开始实施报复计划。2014年5月12日14点30分,兴仔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气管、油桶等工具,从轿车上导出部分汽油装满油桶,然后开着车来到阿生的暂住处。

兴仔发现阿生的轿车正好停在暂住处门口,旁边还停放着阿生邻居的一辆商务车,两车靠得很近。为掩人耳目,兴仔先将汽油倒在商务车前挡风玻璃上,引燃后马上驾车逃离现场。火势很快蔓延,阿生的轿车和周围的遮阳棚、监控探头等物品都被烧毁。市民发现火情后报警,消防民警赶至现场将火扑灭。

经鉴定,火灾现场烧毁的两部分铁制遮阳棚达上百平方米,两处价值均上万元。

曾因犯罪数度入狱

案发后,兴仔担心被抓,四处逃窜。2014年5月31日17时许,警方在山西省孝义市府前街宝宏国际小区内将兴仔抓获归案。对所犯罪行,兴仔供认不讳。

据了解,兴仔曾因犯绑架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行数次入狱,此次作案时正是他获得自由身满一年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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