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的探索与实践

来源:经济日报 | 作者:林火灿 薛志伟 | 时间:2019-11-24

特区“扩容”

1984年2月,邓小平同志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震视察深圳和珠海后,来到厦门经济特区视察。

时任福建省委书记项南汇报说,厦门特区只有2.5平方公里,实在太小了,最好能把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岛,并实行自由港政策,货物自由进出、人员自由往来、货币自由兑换;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同时对外开放。

邓小平同志回京后,同几位负责同志座谈商讨,他指出:“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他还说:“厦门特区划得太小,要把整个厦门岛搞成特区……这样就能把周围地区带动起来,为它服务,使整个福建省的经济活跃起来。”

1984年6月,厦门市委、市政府向福建省委、省政府呈报《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岛的实施方案》并转报党中央、国务院。1985年6月29日,国务院对《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岛的实施方案》做出批复,明确厦门经济特区区域范围调整为厦门全岛和鼓浪屿全岛,面积131平方公里。

“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岛的方案获批后,大家都非常兴奋,但冷静下来后又感到迷茫,特别是下一步特区如何搞发展,怎么谋升级,怎样落实好‘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的指示精神?这些都没有经验可循。”曾经担任厦门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的郑金沐回忆说。

也是在1985年6月,习近平同志赴厦履新,担任厦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他此番到厦门来,“就是想尝试对改革的实践、对开放的实践”。他曾深情回忆说:“到经济特区工作,是我第一次走上市一级的领导岗位,第一次直接参与沿海发达地区的改革开放,第一次亲历城市的建设和管理。”“这三年是全面学习的过程,是一个非常艰苦、刻苦的学习过程,从中得到了历练。”

郑金沐回忆说:“习近平同志经常带我们上北京,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拜访著名学者,虚心求教各种问题,邀请该院经济研究所与厦门合作研究。他勤学好问爱钻研,给我们留下很深印象。”

经过一年半时间的研究,《1985-200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最终出炉,并形成了21个专题研究报告。“这些成果提出的指导思想、发展模式、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实施对策,至今对厦门经济社会发展仍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郑金沐说。

时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的马洪教授在战略研究成果集结出版的序言中指出:“厦门市政府审时度势,极为关注厦门特区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厦门市200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厦门经济特区制定长远规划、近期实施策略,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为其他地区制定区域性发展战略,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刚创建经济特区时,厦门市只有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地方自主性和积极性比较小,不能直接对接中央各部门,效率较低。随着特区的“扩容”和发展,这种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对外开放和参加国际竞争、合作交流的需要。因此,实行国家计划单列,解决特区管理权问题,已经变得十分迫切。

1988年3月份,厦门市政府成立市计划单列办公室。同年4月份,国务院批准厦门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赋予厦门市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在厦门工作期间,习近平还担任市金融体制改革、经济特区管理建设等领导机构负责人,牵头研究制定了推动经济特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平时谦逊随和的习近平,在改革问题上果断干脆、态度坚决。他在不同场合提出,“经济特区的任务就是改革,经济特区应改革而生,我们要承担起这个责任”。习近平同志说,“改革,先走一步有风险,但国家需要有人去趟路子,搞好了,为国家以后的改革提供经验,起纲举目张的作用”。

推动厦门实现计划单列,为厦门长远发展争取有利条件;在全国首次提出“小政府、大社会”原则,建立精简、高效、廉洁、团结的政府;推动金融机构企业化经营,成立华侨投资公司和地方保险机构,建立厦门外汇调剂中心……习近平在厦门推动的一系列大胆改革,许多思路和举措在全国具有开创性和前瞻性,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磅礴动力。

记者旁白: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岛,给厦门带来的不仅仅是特区面积扩大,更重要的是,厦门特区建设和发展迎来了崭新的局面。随着特区的建设和发展,厦门市进一步依靠改革提升科学发展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