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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某市民买的玩具车无法使用 商家赔偿500元

2017-04-24 11:13  陈泥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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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刚买十天的玩具车突然就不能使用了,找商家维修也迟迟不见修好,孙先生很闹心。在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调解下,商家最终向孙先生赔偿了500元。

几个月前,孙先生在集美一家玩具店给孩子购买了一台售价800元的玩具车。谁知孩子才玩了十天,玩具车就突然不能动了。孙先生想,商品不是都有“三包”服务吗?于是,他找到商家反映,要求其帮忙维修好玩具车。结果一等就是四五个月,商家迟迟未将玩具车修好。孙先生认为商家在推诿扯皮,一气之下向12315投诉。

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孙先生认为,商家所售的商品才使用十天就出现问题,属于欺诈行为;但商家解释称,同一批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有些质量好些,有些质量差些,属于正常现象。双方僵持不下。执法人员向双方宣传了《产品质量法》《消法》等有关规定,最终,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商家同意赔偿人民币500元给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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