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窗口被工作人员发现异样。 违法人员驾驶的“专车”(左)。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王玉婷 吴俊鸿 通讯员 思公政)在街头贴小广告,招揽买卖驾驶证分数,一分可获利150元,为了促成买卖顺利进行,“分贩子”甚至开“专车”将卖分人员送到交警大队窗口。 昨日,记者从思明警方了解到,思明交警大队联合曾厝垵边防派出所,抓获一伙买卖驾驶证分的“分贩子”以及多名参与卖分的违法人员。 法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提醒 思明警方提醒,在处罚“分贩子”的同时,买分卖分的驾驶人、车主,同样也是违法的,一经查出,也要受罚。因此,驾驶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参与买分卖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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