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宝马女司机不让行救护车还在打电话 被罚150元记5分

2015-11-07 10:18  吴海奎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当事女司机在中队接受处罚。

本报11月6日A12版报道。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吴海奎)昨日,本报报道了一辆宝马mini停在湖滨中路路口,斜跨两个车道,挡住了正在运送病人的救护车。宝马车女司机还在车上打电话,全然不顾救护车的鸣笛。幸好思明交警大队筼筜中队的执勤协警及时劝导,救护车得以通行。记者从思明交警大队了解到,昨日,交警部门已经对当事女司机作出罚150元记5分的处罚,女司机也配合处罚。

思明交警大队筼筜中队负责人说,按照交通法规,该司机不避让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要被罚款100元记3分,此外她在开车过程中拨打电话,要被罚款50元记2分,合计被处以罚款150元记5分的处罚。昨日中午,当事女司机也到筼筜中队接受处罚。据筼筜中队负责人说,对于交警部门的依法处罚,女司机是配合的,她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歉意。

思明交警大队李教导员告诉记者,思明区辖区内集中了第一医院、中山医院、174医院等大医院,每天都有很多救护车奔波在厦禾路、湖滨南路、鹭江道、文园路等交通干道上。交警部门也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救护车的通行。“交警在执勤时,只要看到救护车、消防车等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都会积极为它们创造便利的通行条件。”李教导员说,11月6日晚高峰,他本人在厦禾路执勤时,得到消息说一辆救护车正从火车站往轮渡方向行驶,在各路口执勤的交警立即采取措施,疏通厦禾路方向车流,为救护车开辟“绿色通道”,沿路车辆也纷纷主动让行。

交警也提醒车主们,在听到特种车辆的警笛声时,一定要提前避让腾出路面空间,保障特种车辆顺利通行;但如果在避让过程中,司机有压实线等违法行为被监控抓拍,可以向警方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经警方确认后,情况属实者可以撤销处罚。

【同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加快调试 救护车抓拍机

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看完本报关于私家车堵住救护车一事的报道后,交警部门正积极筹措,加快推进救护车车载抓拍机的投入使用,以有效打击这类违法行为。

本报曾报道,今年10月,我市的一些120救护车上安装了交通违法车载抓拍机。救护车司机可利用抓拍机,捕捉社会车辆有条件让行救护车却不主动让行的情况,相关的数据信息将通过网络传输给交警部门,经交警部门认定审核后,决定是否进行处罚,抓拍到的照片可以作为处罚依据。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这些设备还在调试中,正式启用时将统一对外公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