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企业 > 正文

买电器汽车维权难 新消法规定商家举证

2014-03-04 10:09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 许多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都曾遇到“举证难”、“鉴定难”的问题。所谓举证,就需要对商品进行检测、鉴定,但目前我国专业的质量鉴定机构数量少,能力有限,鉴定费用高。更关键的是,这些数量极少的专业鉴定机构,一般还不受理个人质量鉴定申请。

不过记者了解到,本月15日起将正式实施的新《消法》首次加入了“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条款,将有利于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同时避免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难题。

案例:新电脑买回7天就“罢工”

去年7月29日,何先生在某网上商城购买了一台售价1499元的联想通话平板电脑。收到电脑后不到七天,他就发现电脑在通话时会出现黑屏、无法操作的问题。何先生立刻将电脑送到厂方指定的平板电脑检测点。检测结果证明,这台电脑存在质量问题。但是,该检测点却以“厂家未授权其出具平板电脑检测报告”为由,只向何先生出具了一份电脑维修单。随后,何先生又将电脑送到另一家检测点进行再检测,但这家监测点也只提供了一份维修单。拿到检测报告,何先生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货,但对方以他无法提供厂家的检测报告单为由,拒绝办理退换手续。

去年8月6日,何先生向市工商局12315投诉,并向福建省消保委反映。经过湖里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积极协调处理,何先生终于与商家达成协议:由联想公司给予退货处理,并赔偿350元。

解读:维权要注意有效时限

即将实施的新《消法》第23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邱兴亮律师提醒,上述规定适用上有一定的限制。对象上,仅适用于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因为这些商品或服务,或科技含量较高,或技术性较强,或结构程序复杂,消费者缺失相关专业知识,难以发现隐蔽瑕疵,处于劣势;时间上,仅限于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消费者一旦发现瑕疵,须及时维权。

本报记者 陈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