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昨日下午,厦门昌华电梯有限公司负责人代表厦禾路某小区业主,收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200元“电梯困人精神抚慰补偿金”。这是厦门自去年底启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项目以来,全市支付的首笔电梯责任保险赔款。 5月1日晚8时10分,厦禾路某高层住宅小区一部电梯突发故障,将一名女子困在轿厢中。该女子通过轿厢内的紧急求助电话向物业呼救,物业人员随即拨打了维保单位厦门昌华电梯有限公司的报修电话。7分钟后,维保救援人员赶到现场,用时两个小时,最终将门成功打开。 去年12月27日,厦门召开“全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暨首批保单签约启动仪式”,正式启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项目。对于市民投诉最多的电梯轿厢困人情况,试点投保方案明确规定,对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保险人应给予电梯被困人员一定的精神抚慰补偿,补偿限额为每人每次事故200元。 接到报案电话,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昨日赶到该小区,经过核定,当场向投保人支付了200元精神抚慰补偿。 据介绍,根据厦门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方案,对每一投保单位(或每个小区),保险公司年度累计赔偿最高限额为6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最高限额为200万元。但厦门在用电梯的投保率目前仍然不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表示,截至目前,全市投保的电梯仅有2000多部。 记者昨日也获悉,厦门目前共有约3.5万部在用电梯。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期限为两年。到2017年底,相关部门将力争全市电梯参保率达到30%以上;到2018年底,电梯参保率达到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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