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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蚁贪”窝案:农村干部侵吞30余万征地补偿款

2017-01-22 10:16:38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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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 (厦门市纪委)一笔本不该发出的征地补偿款,因在层层审核过程中,相关人员均未亲自核查,而仅凭着“别人签,我也签,别人审过,我不用再审”的经验办事,大笔一挥签字过关,致使30余万元征地补偿款受到侵吞、多名农村党员陷入“蚁贪”窝案。负责款项审批的村居、街道干部4人因此受到党纪处分和责任追究。

事情还得从一封村民联名举报信说起。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囷瑶村80余名村民实名举报村民小组长林亚青利用职务之便,在村民林来兴、林亚爽的协助下,虚造土地承包合同、虚报土地承包面积、虚构土地承包租金缴交收据,骗取青苗补偿款31万余元。

海沧区纪委立即展开调查,一起农村基层干部虚造承包合同,为亲戚朋友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自己从中“抽水”的蚁贪“窝案”浮出水面。

合同是虚假的,承包人、承包土地也都是伪造的,破绽也不难看出,林亚青等人用什么办法,让这6份假合同通过层层审核?问题又出在哪里?

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个问题有了答案。相关档案中的一张公示照片引起了区纪委人员的注意——这是一张村民们从未见过的承包合同公示,却被拍照存了档。经过对时任审核、签批人员的囷瑶村包村干部、囷瑶村党支部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囷瑶村党支部副书记以及街道分管领导等人的调查询问,最终发现,在层层审核过程中,相关人员均未到实地核查,而仅以公示照片为据,认定程序完整,便签字了事,假合同就这样蒙混过关。

最终,侵吞国家款项的相关人员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罚,而那些负有责任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受到了责任追究:囷瑶村党支部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林某,囷瑶村党支部副书记林某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海沧街道分管领导陈某和包村干部陈某也因监管松懈、履职不力被责任追究。

“在审核过程中,我对超过10万元的款项以现金发放的形式虽有疑惑,也觉得不符合规范,但仍主观认为已经通过层层审核,不需要再进一步核实,最终出现重大纰漏,造成国家资产被侵吞,是我工作的疏失,也是我履责不力……”在接受区纪委调查时,海沧街道相关分管领导陈某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真正做到失责必问,才能提醒领导干部牢记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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