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一对老夫妻状告不孝顺养子索补偿 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2017-03-13 10:09  陈捷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养子已经36岁了,老夫妻却将养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近日,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因收养引发的官司。

这对老夫妻是因双方关系恶化才告上法庭的。老人说,养子阿毅(化名)初中毕业就辍学,养成许多不良习惯。而且,养子娶妻后,不但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还对生病的老人不闻不问,所以让老人很寒心。

因此,老人决定做个了断,并希望多年的付出能得到经济补偿,请求法院判决阿毅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5万元。

老人

“养子不孝顺,我们很伤心”

老林(化名)夫妻二人都已经年过六旬,他们家住海沧区,老人原本就有两个女儿,但特别想有个儿子。1987年初,按照民间习俗,他们收养了一名男孩,并给男孩取了新名字,并以儿子的名义申报了户口。

在法庭上,老林告诉法官,养子阿毅辍学之后认识了社会上的一些混混,养成各种不良习惯,怎么劝都不听。初中毕业后,阿毅就离家外出。

2006年,25岁的阿毅娶了媳妇,并住到了妻子家,对养父母不闻不问。老人生病住院时,阿毅也不来照顾。2007年,养母因病住院,阿毅不但未曾照顾,甚至与养父发生激烈争吵。此后,他们就多年没有往来了。

老林夫妻因此很伤心,他们没想到与阿毅的感情落得这般地步。因此,他们近日决定起诉解除收养关系。两位老人起诉说,养子的行为给他们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