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买房时由直系亲属付定金 可能无法向银行申请贷款 有市民提出,在3月25日之前签订购房协议并支付了定金,购房协议是本人签署,但实际支付定金的名字并非本人,而是直系亲属,是否可按原政策申请贷款? 因贷款审批工作由商业银行负责把控,关于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本市某商业银行的房贷部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商业银行严格审批住房贷款,贷款人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可按原政策申请贷款:1.商业银行针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首次查询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时间在3月25日前;2.提供3月25日前的账户流水或转账凭证,实收付方与购房协议中交易双方一致;3.提交网签合同时间在3月25日前。 这位市民的情况因转账凭证方为第三方,虽为直系亲属,但非配偶或经公证的委托代理人,违反实收付方与购房协议中交易双方一致的规定,若不符合其他两个条件,则无法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 |
相关阅读:
- [ 03-29]今起厦门市房地产调控再加码 外地户籍购房门槛提高
- [ 03-23]厦今年有近30个新盘入市 购房者可选择房源数量大幅提升
- [ 03-16]厦门一女购房者买房不成反而“赚”了120万
- [ 02-22]购房者看房热度提升 春节过后厦门楼市回暖
- [ 12-08]厦门楼市掀起异地购房潮 机遇与风险并存投资需谨慎
- [ 12-04]厦门一市民投巨资购房产 付钱后才发现被查封
- [ 10-22]厦大发布调查报告 海西居民购房欲望未来半年下降
- [ 10-16]地产公司前员工设骗局 “内部房源”钓走购房人30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