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陈先生花200多万元买房,付了钱却被法院查封无法过户。为此,购房人陈先生向集美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解除查封。 购房人陈先生起诉说,他于前年年底看中集美区一套房产。当时,他和房东小林谈好总价200多万元,随后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陈先生支付了购房款80万元,剩余购房款每月按揭支付。 不过,因为该楼盘属于新建小区,房屋产权尚未办理。因此,陈先生与小林迟迟未办理过户手续。双方签合同后,陈先生就开始装修新房。可是,房子装修到一半,陈先生才得知自己买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 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把陈先生吓坏了,他赶紧跑到法院了解情况。原来,是小林与别人有纠纷被告上法庭,起诉方为防止小林转移财产,就向法院申请保全,查封了这套房子。 最终,法院一审认为,陈先生虽与小林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并未全额支付购房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查封的情形,驳回了陈先生的请求。 律师提醒 买二手房三项注意 林敏辉律师提醒说,购买二手房,有三个注意事项。一是要核实二手房在房管部门的登记情况,注意有无抵押记录或是否被查封;二是可以通过法院司法公开平台,查询房屋出售人有无涉及诉讼;三是尽量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并且明确约定一旦因出售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顺利过户的,要由出售方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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