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老字号”年限界定既要遵循老字号的属性,也要符合本市实际
厦门晚报讯 (记者 彭菲)“厦门老字号”到底得多“老”?哪些情形下禁止设置户外广告?今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会上,《厦门市老字号品牌保护发展促进办法(草案)》和《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办法(草案)》提请审议。两部法规草案已历经常委会议多次审议,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又做了部分调整和修改。按照会议议程,明日下午将进行表决。
【老字号】
年限界定
年限过长保护面太窄
暂定为应不少于30年
“厦门老字号”得多“老”?这一问题自法规起草以来,就出现了不同的声音。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不仅向相关部门、专家征求意见,还首次利用厦门人大的微信公众号发起投票,听取市民的建议。今年6月,草案建议修改稿将年限暂定为不少于35年。8月,草案修改一稿将年限改为不少于25年。此次草案修改二稿将年限标准修改为“字号或者商标传承不少于30年”。
多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年限界定既要遵循老字号的属性,也要符合本市实际,如果年限过长,立法保护面就太窄。
厦门文史专家彭一万在接受采访时谈道:“厦门经济特区于1980年批准设立,1986年以后,多方来到厦门投资,特区渐渐发展起来。我认为要把特区的历史考虑进来,因此30年年限比较合适。”
审核公示
此前认定的老字号
拟重新审核并公示
新法实施后,2012年组织认定的80家“厦门老字号”该何去何从?市人大法制委与市商务局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初步方案。市人大法制委表示,要在保证“厦门老字号”的严肃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原则下,妥善处理。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新法实施后,将按照当时认定的条件,对这些商事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当时认定条件的,向社会公示,授予“厦门老字号”称号,颁发新的证书、牌匾。
在“厦门老字号”的评定程序上,草案还新增了公示条款。拟认定的“厦门老字号”名单应在本市主要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
【户外广告】
禁设情形
由10种减少为8种
高架桥禁设电子广告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办法(草案)》修改三稿,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情形,由原来的10种减少为8种。禁止的情形分别是: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以及消防安全标志的;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在历史风貌建筑、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使用危险建(构)筑物、其他危险设施的;使用住宅楼屋顶的;对宗教场所影响严重的;使用行道树、透景围墙或者损毁绿地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城市道路的人行天桥、高架桥以及跨线桥,不得设置电子显示装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安全管理
维护不当造成损失
设置人应承担责任
草案针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也作了相关规定,设置人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草案新增规定:设置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户外广告设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草案还规定,橙色、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期间,设置人应当及时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采取加固或者拆除、专人值班值守等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满两年的,专业机构将进行安全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设置人应当立即修整或拆除。一旦违反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人将被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甚至被主管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无偿献血】
存在问题
固定献血点仅存8处
街头献血比例降幅大
今年9月-10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对《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形成报告于今日上午提请审议。据统计,2011年以来,全市累计有24万人次捐献全血,总献血量达75.13吨,全市35家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全部来源于无偿献血。
但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目前,厦门在用固定献血点仅存8处,其中岛内为5处。另外还有2部流动献血车。岛内除了中心血站,只有位于SM一期的爱心献血屋有较为稳固的献血人群。2011年至今,全市共拆除了17处固定献血点。绝大部分献血点拆除后,未及时重建。现有的部分献血点因为地点原因,采血效果不尽如人意。从2013年下半年至今,街头献血比例从63%下降至目前的39%。同时,受各种因素影响,“血荒”时有发生。
基础建设
2020年用血量将达20吨
建议繁华商圈规划献血点
厦门的中心血站从上世纪80年代末使用至今,已无法满足需求。近15年来,采血量增加了142%,但是基础建设却没有变化,献血者有时甚至要在室外或楼梯口等候。未来,厦门还有几家综合性医院建成投入使用,用血量还会增加,预计2020年厦门用血量将达20吨。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在繁华商圈、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的地点规划设置献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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