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欣妮)《厦门市老字号品牌发展促进办法》已列入厦门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当中。昨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组织走访厦门三家老字号企业,调研老字号发展及保护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紫萱参加调研。 老字号是指在长期生产经营中,沿袭和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和历史痕迹、具有独特工艺和经营特色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取得社会广泛认同,赢得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名称,以及产品品牌。截至2014年12月底,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中厦门有12家。 昨日,陈紫萱一行先后走访了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好清香大酒楼及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家老字号企业,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交谈,了解老字号发展历程中遇到的机遇与挑战,同时向他们征求关于立法保护老字号的意见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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