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詹文)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厦门市老字号品牌保护发展促进办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四大焦点引起现场热议。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立法对象为厦门老字号。目前,厦门还有55家中华老字号,4家福建省老字号,它们的认定管理权限不属厦门,但它们申报后可直接认定为厦门老字号。 几年才算? 鼓励执著工匠精神 关于年限设定,草案改了数次。最初规定15年,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初审改为35年,一审后综合各方面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又建议改为“字号创立不少于25年”。 尽管在具体年限上争论不止,但无论专家还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达成共识:立法保护老字号,它的意义在于传递一个信号,企业运营不是短期行为,要有执著的创业精神,要有长长久久的工匠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昭扬认为,立法的意义在于要对短期短视的经营行为说不,要鼓励并支持潜心做事潜心创业的精神,要让大家珍惜并传承宝贵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要让企业家有责任心和执著心,让企业长久生存发展下去。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胡家榕认为,此次立法主要着眼未来。对“老”字的理解,更重要的是未来还能存在多少年,能传几代人。 哪类企业算? 要有可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楼下一家不起眼的杂货铺,开了三四十年,能不能算老字号?满大街的房产中介,开的年份久点,是不是就能当老字号?关于老字号的业态,也成为审议中争论的焦点。 国家商务部公布“中华老字号”名单时,曾分商业、服务业、餐饮住宿、食品加工、医药与其他等六类,后来又分零售、食品、餐饮、中药、工艺品和其他等六类。一位业内人士说,关于老字号的认定,有不少问题需要在实践中统一认识,加以规范。 不过在审议中,比较一致的观点是:老字号必须是拥有可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的企业,具有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地域文化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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