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40天6顾影楼盗走24万摄影器材 厦一男子获刑7年多

2015-12-05 10: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他六次光顾影楼,盗走价值24万元的摄影器材。近日,专挑婚纱摄影店下手的“影楼大盗”蔡某在集美区法院受到审判,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蔡某曾因盗窃被思明法院、集美法院判处刑罚。刑满后不到三年,他又走上了老路,只是这一次专注偷盗婚纱摄影店,成了“影楼大盗”。

2015年4月到5月期间,蔡某在40天内6次秘密进入思明、集美两地5家婚纱摄影店,盗走“尼康”、“佳能”高档相机、镜头等电子产品可计价值24万余元,并将部分盗得的赃物出售。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可计价值达24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