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骑电动车回家时与大货车发生碰撞 母亲痛失爱女

2015-11-03 07:38  陈翠仙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翠仙)昨天晚上6时许,杏林北路某运动器材公司门口发生了一场惨烈的车祸。一辆大货车与一辆电动车碰撞,电动车上一对母女一死一伤。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记者在现场看到,发生事故的大货车停靠在某运动器材公司的大门前,而电动车则倒在正对着该公司的马路上。电动车的左侧,一个小女孩身穿小学校服倒在地上,左半边脸鲜血淋漓,已经身亡;孩子的母亲被倒下的电动车压住了腿,无法移动,背上还背着小女孩粉红色的大书包。她看到倒在血泊里的女儿,已经崩溃,一边挣扎一边哭着喊道:“救救我女儿!”

6点20分左右,孩子的母亲被赶来的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在被抬上担架的时候,那位母亲舍不得离开自己的孩子,看着女儿被蓝色塑料布掩盖着的小小身体,她哭喊着:“我的女儿怎么办?快救救我女儿啊!”在医护人员的劝慰下,孩子的母亲才被送往医院救治。

与这对母女同行的邻居小刘告诉记者,事发当时,小女孩的妈妈下班,接了女儿回家,正骑着电动车在杏林北路上往内茂方向行驶,与后方驶来、想要拐弯进入某运动器材公司的大货车发生碰撞,这才酿成了这场惨剧。“她们是龙岩人,这小女孩才七八岁,我女儿经常跟她一起玩。”小刘说。小刘的女儿虽然对生死还很懵懂,但得知那个经常跟自己玩耍的姐姐已经不在了,还是十分伤心,抱着妈妈放声痛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