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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字25万变25元 表兄弟因一张借条对簿公堂

2014-11-07 08:12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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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陈宝清)表哥阿力共欠了表弟阿宏27万元。然而,借条上,其中25万元的欠款被写成了25元。阿宏多次催讨,阿力却以25元为由拒不还款。因为一字之差,表兄弟对簿公堂。近日,同安法院判令阿力偿还阿宏钱款共计27万元。

2012年2月9日,阿宏分别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形式将20万元、7万元支付给阿力。2013年3月28日,阿力和阿宏商定,由阿力向阿宏出具借条一张,约定阿力向阿宏借款27万元,分成25万元及2万元分别写明。其中,25万元部分,双方约定2013年7月8日前还清,而2万元部分则于2013年10月8日前还清。于是,一张由双方签署姓名的借条应运而生。不过,当下并没人发现借条书写有误———“贰拾伍万元整”被写成了“贰拾伍元整”。

转眼,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而阿力却迟迟不归还任何款项。于是,阿宏将阿力夫妻告上了法庭。阿宏提供了写有“贰拾伍元整”的借条。不过,阿力称,确实收到过20万元款项,但该笔款项是用于其他接待资金。阿力主张,其尚欠阿宏的款项仅有25元。阿力甚至认为,借条后半部分是由阿宏手写添加的。

不过,经鉴定,借条内容部分与手写字迹形成时间未检出明显差异。同安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借款的实际数额问题。阿力主张借款数额为25元,且借条后半部分为阿宏所添加,但其证据不足。

法院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及生活常理,认为表兄弟间为了25元而出具借条较不符合常理,因此,结合借条的上下连贯性和阿宏提供的转账记录,认定阿力尚欠阿宏的款项应为27万元。

最终,经同安法院判决,阿力应偿还阿宏27万元及利息,其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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