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来源/网络 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睿 通讯员 杨长平)男女同事闹出借贷纠纷,女方称男的借钱不还,男子则称两人是恋爱关系,互有经济往来,不算借钱。不过,一段经过证据保全公证的电话录音“出卖”了这名男子——录音显示他曾亲口答应女子要“补一张借条”。在思明法院日前审理的这起借贷纠纷案中,“证据保全公证”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蹊跷的3万元 借钱没写借条 讨要遭遇推托 原告阿梅和被告阿德是一家银行的同事。阿梅说,2010年4月至2011年10月间,阿德以信用卡透支需要还款为由,陆续向她借了3万元。出于对同事的信任,阿梅放心把钱借给对方,也没要求阿德出具借条。可自2011年11月起,她数次向阿德催要还款,却遭对方各种理由拖延。更让她意外的是,阿德居然说两人存在情感纠葛,互有经济往来,不算借钱。为此,去年阿梅将阿德告上法庭,要对方返还3万元欠款及利息,并要求阿德当庭向自己道歉。 不过,她的说法,阿德并不认同。在阿德口中,他很多年前就离婚了,之后跟阿梅存在“一定的恋爱关系”,也有一些经济往来。他强调,后来自己提出分手,阿梅觉得吃亏,就长期纠缠让他还钱。阿德说,事实上双方在一起时都有给对方花钱,因此不认为本案诉讼争议的款项是欠款。 关键的电话录音 证明借贷关系 男子被判还钱 双方各执一词,阿梅拿出一份电话录音证据。去年4月19日,她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当着公证人员的面,和阿德通了电话,要求阿德给她补一张借条,阿德回答:“好的,好的。”法院认定录音能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判决阿德偿还30000元借款及逾期利息。 名词解释 证据保全公证 证据保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可申请保全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财产清点记录、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样品、市场抽样调查情况等。 链接 透支九万不还 逃到厦门被抓 近日,马銮湾边防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网上在逃人员黄某藏匿在辖区一出租房内。前天晚上9点多,民警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查,去年黄某持信用卡透支近9万元,银行多次催收后,仍拒绝还款,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案发后,黄某被三明警方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许君舵 记者 汪长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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