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出头的陈某是土生土长的同安人,一家人都住在同安老城区。2014年初,陈某女儿陈甲声称父亲欠自己钱未还,将其起诉到同安法院,要求将父亲的一套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陈甲向法官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条上写着“我向女儿(陈甲)借款4万元,如一年内未还款,将同安区XX街XX号房产过户到女儿(陈甲)名下”,落款是陈甲父亲陈某的名字,落款日期则是1998年。 这一借条当即引起了主审法官的注意。法官与当事人现场查看房产时发现,陈某房产证下的房产有两个门牌号,其中一个门牌号正是借条上所写的号码。主审法官还注意到,诉争房产所在地区正在拆迁,如果一套房产拆成两套,当事人就能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 此外,借条本身也存在诸多疑点:原被告关系特殊,借款时间已有十几年,因此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性。为了证实借条的真实性,法官决定由专业机构对借条进行鉴定。 法院判决 在法院告知原告法院将对借条进行专业鉴定之后,原告主动撤诉。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国内房地产开发大热,各老城区的拆迁改造升级进入快车道。在拆迁安置中,有的拆迁方按被拆房屋中的独立户进行补偿,被拆迁方为了多得拆迁补偿,往往以子女起诉父母或兄弟姐妹分家析产的形式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分家或过户协议,意图借法院生效裁判主张权利。 在这些诉讼中,证据的真实性、证据链的完整性往往经不起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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