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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宰客竟能提供发票 8辆黑车昨日被查落网

2014-05-02 09:28  徐景明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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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昨日在湖滨南路查到“黑车”。(记者 王协云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徐景明 通讯员 未晓) “五一”小长假游客多,“黑车”也多起来。昨日,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多方力量,对岛内外各主要客流集散地开展整治行动,首日便查处8辆“黑车”,远多于平日。让执法人员感到惊讶的是,有的“黑车”竟然还能提供正规发票。

据悉,此次行动从昨日开始,为期一个月,执法人员将在北站、高崎火车站、轮渡、机场、五通码头、各辖区汽车站等主要客流集散地布控。

“在这些客流集散地干‘黑车’买卖的都是老手,而且刚好赶上下雨天,游客出行需求大,‘黑车’一定会倾巢而出。”执法人员说。果不其然,昨日上午10时许,接连有两辆“黑车”落网。其中,一辆吉利小轿车在湖滨南汽车站门口被执法人员拦下。车上两名游客说,他们想去黄厝,司机说路途很远,开价65元。

“打的士绝对不要这个价,‘黑车’确实够黑。”执法人员说。

虽然司机一直辩称“只是顺道带朋友”,但在他的车上,执法人员发现了大量名片和地图,内容几乎涵盖外地游客来厦游玩所需,餐饮、住宿以及旅游景点等一应俱全,一张名片上更是写着“豪华出租小车厦门专线”。另外,车上还有一叠发票,执法人员仔细查验,发现竟然是真票。

随着岛内外执法力量一同发力,昨日共有8辆“黑车”落网,远多于平日。执法人员提醒,除了漫天要价之外,这些“黑车”基本都是低档二手车,有的连保险都不齐全,如果发生意外出现乘客伤亡,乘客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

执法支队介绍,对“黑车”、也就是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车辆,《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明确规定了处罚标准:车主将被处以5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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