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替通行,能否疏解交通堵点? 地面设有提示车辆按规定通行的“1、2、3、4……”行车顺序标线。 新 规 六个点位试行“拉链式”通行 东南网7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抒捷 通讯员 娇轩 文/图)众所周知,机动车道的空间布局中,多车道路段交汇及匝道汇入主线合流处,车道数量是由多变少的。在这些路口路段,两侧车道均有机动车通行,而一些车主为了快速通行,养成了“见缝插针”的坏习惯。 抢道行为不仅增加了发生剐蹭追尾等交通事故的风险,还降低了通行效率。数据显示:去年厦门市立案伤亡道路交通事故中有6项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变更车道和不按规定让行就占了2项;在道路收窄及匝道汇入主线的路段,车辆争道抢行是引发交通拥堵及擦碰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造成通行时间延误平均达15分钟以上。 事实上,早在几年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面对同样的问题时,就实行“拉链式”交替通行,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据当地交警部门统计,北京通行效率较先前提高了15.6%,车速平均提高7.6%;而深圳的刮擦事故率平均下降30%左右。 此次,厦门交警部门选择了6个高峰期流量大、变道冲突多的类似点位实行机动车交替通行先行试点。据介绍,这是借鉴了深圳、上海、北京的经验,并结合本地快速路、主干路匝道汇流端车道空间布局及交通运行特征作出的决定。 “实施机动车拉链式交替通行,也是今年贯彻落实厦门市委市政府综合施策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措施之一。”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的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如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自合流点开始,按照右、左、右“一让一”的次序交替驶入。 “交替通行是特定路口、路段兼顾安全与效率的有效措施。”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不仅能够减少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有效规范车辆合流时的行车秩序,也有利于培养礼让在先的良好行车习惯,提升厦门交通文明形象。据介绍,如机动车主动交替通行,相关路段通行效率预计可提高10%~20%。 |
相关阅读:
- [ 07-08]老人公交车站中暑 厦门义务交警全程陪护
- [ 07-08]违规占用公交道 厦门交警4个月查处四千起
- [ 06-27]近三年来 厦门交警部门共查处毒驾违法56起
- [ 06-25]2019集美义务交警联合集美心志愿服务队开展亲子活动
- [ 06-11]厦门市交警1-5月共查处此类违法7270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