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替通行,能否疏解交通堵点?
地面设有提示车辆按规定通行的“1、2、3、4……”行车顺序标线。
新 规
六个点位试行“拉链式”通行
东南网7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抒捷 通讯员 娇轩 文/图)众所周知,机动车道的空间布局中,多车道路段交汇及匝道汇入主线合流处,车道数量是由多变少的。在这些路口路段,两侧车道均有机动车通行,而一些车主为了快速通行,养成了“见缝插针”的坏习惯。
抢道行为不仅增加了发生剐蹭追尾等交通事故的风险,还降低了通行效率。数据显示:去年厦门市立案伤亡道路交通事故中有6项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变更车道和不按规定让行就占了2项;在道路收窄及匝道汇入主线的路段,车辆争道抢行是引发交通拥堵及擦碰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造成通行时间延误平均达15分钟以上。
事实上,早在几年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面对同样的问题时,就实行“拉链式”交替通行,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据当地交警部门统计,北京通行效率较先前提高了15.6%,车速平均提高7.6%;而深圳的刮擦事故率平均下降30%左右。
此次,厦门交警部门选择了6个高峰期流量大、变道冲突多的类似点位实行机动车交替通行先行试点。据介绍,这是借鉴了深圳、上海、北京的经验,并结合本地快速路、主干路匝道汇流端车道空间布局及交通运行特征作出的决定。
“实施机动车拉链式交替通行,也是今年贯彻落实厦门市委市政府综合施策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措施之一。”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的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如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自合流点开始,按照右、左、右“一让一”的次序交替驶入。
“交替通行是特定路口、路段兼顾安全与效率的有效措施。”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不仅能够减少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有效规范车辆合流时的行车秩序,也有利于培养礼让在先的良好行车习惯,提升厦门交通文明形象。据介绍,如机动车主动交替通行,相关路段通行效率预计可提高10%~20%。
现 场
“一让一”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按照厦门交警部门公布,此次6个试点的点位为厦门大桥进岛方向田集连接线与集杏海堤匝道合流点、田集连接线匝道与主线合流点,成功大道左(右)转仙岳高架与主线合流点、仙岳立交往机场方向匝道汇流端,演武大桥北往北掉头区与厦大白城往机场方向匝道合流点,以及杏林大桥进岛方向杏锦路和杏滨路匝道合流点等。
日前,记者在仙岳路右转成功大道往机场方向匝道汇流端看到,现场诸如“合流路口、交替通行”等标志标线已设置到位。彼时正值交通高峰期,尽管车流不断从两个方向的车道涌来,但这些机动车基本能按照地面的标识要求,以右一辆、左一辆、右一辆的次序交替汇聚到一个车道,最终汇入成功大道,现场秩序良好。
随后,记者又来到演武大桥北往北掉头区与厦大白城往机场方向匝道合流点。此处同样也已设置相关标志牌和标线,地面提示车辆按规定通行的“1、2、3、4……”行车顺序标线尤其醒目。这里车流量不大,未出现长时间排队现象,但经过的机动车基本上还是能够保持礼让,按照“一让一”的模式有序交替通行。
家住集美的戴先生在岛内一家企业上班,因此每天要经厦门大桥往返两次。“交替礼让,很明显能感觉到通行率比往常要更高一些,行驶较为顺畅。”他告诉记者,厦门大桥进岛方向田集连接线匝道与主线合流点实行交替通行后,大家行经合流点都会降低车速通过,但由于秩序良好,整体效率要比以前抢道加塞高很多。在不少人看来,随着车主对规定的逐渐熟悉,后期的效果还会不断显现。
通行效率提升,事故风险则在下降。林先生在岛外开办一家健身器材企业,经常从同安互通进厦沙高速,再从厦门枢纽出高速并经厦门大桥回岛内。“以前直接汇入同集路上桥的车流中,交替通行方案实施后,发生刮擦追尾的风险降低了。”他说。
建 议
宣导与严格执法不可偏废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员通过交替通行路段时,应提前辨识交通提示标志,严格按地面标识依次通过。根据相关规定,违反交替通行规则通行的,罚款150元。
不过,新规实行中仍出现不按顺序通行及个别抢道加塞的情况。这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某些车主在新规实行后依然我行我素。其二,标志标线设置有待优化。在集美大学任教的程女士表示,仙岳路右转成功大道往机场方向匝道设置的标志标线离汇流点太近,“看到的时候已经有点晚了,差一点就违规”。
实际上,在本地论坛上,交替通行成为网友讨论与热议的话题,大家也针对“如何把交替通行做得更好”提出了许多尚待完善之处。由于新规开始实行的时间短,有些人不熟悉相关情况,还有疑惑乃至误解。比如,有车主问:“如何判断自己是‘先行’还是‘后行’?”再如,有车主反映:“如果右侧车道车辆迟迟不走怎么办?”
“有关部门在实行交替通行的初期,应当做好宣导工作。”程女士表示,除了把不够合理的标志标线适当前移,让车主有足够的时间做好交替通行的准备之外,还应当采取各种办法,普及诸如行车顺序标线的含义、通行次序是先右后左、匝道合流段交通顺畅时不必减速停让等相关规定。
戴先生表示,文明交通需要达成“共识”,制定一些细致的规则是“共识”的清晰表述;在大家达成“共识”前,做一些引导甚至是强约束的推动,这是必需的。“徒法不足以自行。”林先生说,制度的约束力就在于执行,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执法,让存在侥幸心理的人付出代价,知道“疼”了才会懂得守规矩。
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及严格执法,确保交替通行这种文明礼让的行车方式逐步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