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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近4年离婚诉讼大数据发布 7成起诉者为女性

2019-03-07 07:51:35陈佩珊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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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劲超制)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厦法宣)近日,厦门中院盘点了2015年至2018年的离婚诉讼案件,对外发布了一份调查报告。其中,部分数据看似有意思却又引人深思。

70后80后压力大

成离婚诉讼主力军

全市法院2015年至2018年数据显示,离婚诉讼纠纷一、二审案件收案数一直处于较高水平。2015年至2018年,一审新收数分别为1750件、1788件、1710件和1747件;二审新收数分别为126件、110件、132件、126件。收案数和结案数总体平稳。

随着70后、80后年龄的增长,这两个年龄段的群体面临的工作、经济、家庭关系等方面困难比其他年龄多,矛盾多积多发,成了离婚诉讼的“主力军”。据统计,至少一方当事人为80后的案件占六成,至少一方当事人为70后的案件占近四成。

值得一提的是,现今社会,婚姻家庭中的女性也不再是隐忍的妇女形象。全市离婚诉讼案件中,原告为男性的离婚诉讼案件约占35%,原告为女性的约占65%。

厦门中院解释,这与现代女性独立意识及维权意识的增强有关,她们更注重婚姻质量,不委屈、不将就;同时也反映了女性在婚姻家庭中更易受伤害,她们生性较为敏感,部分女性更承担着来自家庭和职场的双重压力。

此外,因婚前缺乏了解最终走向离婚的夫妻也不少,此类案件数占了近两成。双方多因恋爱盲目、父母催婚、意外怀孕等草率结婚。通常婚前认识不超过半年,热恋掩盖了彼此的毛病、缺点,也未能一起经历风雨,很容易一拍两散。

另外,近四成案件中,都有分居情况。有些夫妻因工作原因不得已分居,有些则是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分居。分居情况下,双方缺乏沟通,极易导致离婚。

因出轨离婚仅一成

另有父母过多干预

“小三”“外遇”等饱受社会诟病,有人将其视为婚姻家庭之大敌。但从数据上看来,真正因婚内出轨而导致离婚的占比约一成,更多的婚姻还是被琐事击垮。

一成左右的案件中有当事人一方主张对方存在婚内出轨行为。法官分析,主要原因有四:一是部分夫妻本身道德观念不强,追求婚外刺激或新鲜感;二是家庭矛盾积压,未能及时有效化解;三是夫妻双方发展不同步,双方差距越来越大,渐行渐远;四即异地工作、分居、工作事件等不同步,限制了双方的沟通交流。

另外,统计数据显示,约有35%的案件当中,至少有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父母存在较大意见。

纵观这些离婚案件,法官发现,部分父母缺乏边界意识,对子女婚姻生活横加干预。作为子女,在亲人面前往往无法理性地判断问题,单方面站在父母一边或简单粗暴地各打五十大板,致使原本存在的问题未能有效化解反而更加激化。

“巨婴”“妈宝”等现象也值得重视。不少成年子女对父母依赖较重,难以做到思想独立、经济独立,凡事请示、汇报父母,财务上也严重混同,使得与配偶之间无法形成独立有效的生活规则和沟通机制。据介绍,离婚诉讼中,父母指导成年子女采取何种离婚策略、成年子女带父母出庭、调解时征询父母意见的现象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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