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翔法宣)女子二次起诉离婚,并在诉讼中主张子女的抚养权,丈夫则以夫妻感情并未达到破裂程度、子女成长需要完整家庭环境等为由不同意离婚。近日,翔安法院启动家事调查程序并发布一起离婚纠纷案。 纪某(化名)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了,作为母亲,她在诉讼中主张应享有子女的抚养权;而丈夫陈某以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程度、子女成长需要完整家庭环境等为由不同意离婚,如果执意要离婚,应该由自己抚养两个子女。 在庭审及庭后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不肯退让。 承办法官结合翔安法院正在推进的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委托同安区妇联及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家事调查员,请他们对原、被告的家庭情况、工作情况、身心状况及子女的生活、学习状况等事项开展调查走访,并尽力调解促和。与妇联组织联动的心理咨询师也随行参与了家事调查,对当事人及其家人进行心理疏导。 家事调查员经过观察、走访、调查、记录,最终确认了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就其子女抚养问题提出了更为贴近实际的参考意见。法院采纳家事调查员的建议,准予纪某和陈某离婚,当事人女儿随陈某共同生活,儿子则随纪某共同生活,抚养费各自负担。 |
相关阅读:
- [ 08-08]为创新工作机制 翔安法院审离婚案首次启动家庭调查程序
- [ 07-30]"中国好人"靳爱英:离婚儿媳孝养婆婆 四十年不离不弃
- [ 06-02]厦门:父母离婚后 女儿情绪异样将父亲“拉黑”
- [ 05-25]"中国好人"靳爱英:离婚儿媳孝养婆婆 四十年不离不弃
- [ 05-13]多做家务还能多分财产? 海沧法院发布特殊离婚纠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